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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1年 11月 1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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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重点工作安排》《深圳市法治中国示范城市建设实施纲要(2017-2020年)》的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法治建设工作,以“全局工作法治化,法治工作全局化”为导向,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率先垂范,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工作的每个环节,构筑起疫情防控法治之墙,在法治制度建设、提高市场综合执法水平等方面取得新进展。现将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2021年1月21日,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建民同志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会议全面深入地学习了习近平同志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重点抓好11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

  始终抓住“关键少数”,切实履行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局党委成员带头学习《宪法》《民法典》以及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和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局主要负责人陈建民同志担任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形成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员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

  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以支部“三会一课”为基础,以各类业务培训班为抓手,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表,共举行6次专题学习会。邀请区委一届讲师团成员到我局开展区一届三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活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加强学习宽度和广度,不断加强理论武装。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组织全区涉企行政审批单位在区分会场参加全国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动员培训会、全省“证照分离”改革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收集、汇总全区涉企行政审批单位上半年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情况。统筹区“证照分离”“一照通行”改革,加强对各部门推进“一照通行”改革工作的跟踪督促和业务指导,及时完善相关政策,通过“好差评”系统、深i企、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渠道收集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决突出问题。二是积极推进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草拟了《光明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方案》(草稿),积极与区发改局就落实新选址和场地功能布局设计等问题沟通,研讨在新永丰工业园中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和项目总体功能布局设计事宜,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对接、辖区科研组织和重点企业需求调研等工作,积极对接峰创智诚、六棱镜、广盟科技、中国(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一批优质、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多次到深圳先进院、深圳湾实验室、帝迈生物等重点单位调研。三是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高度重视知识产权领域监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年立案查处各类制售假冒伪劣案件766宗,结案677宗,罚没金额216.3万元,涉案货值金额达190万余元,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6宗,进一步净化知识产权市场秩序。

  (二)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一是有序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食品安全。实现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完成高风险企业检查全覆盖。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链条更加完善,全年抽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8237批次,立案食品违法案件723宗。二是复工复产抓准企业需求。“圈对圈”广泛宣传利好政策,调动行业协会宣传辐射作用,扩大“朋友圈”打造“宣传圈”;“线对线”网上办事便捷群众路线上预约减少群众聚集,有序推进证照延期办;“点对点”服务指导疫情防控,研究制定“3+1”服务机制,盘活辖区企业主体活力。三是严厉打击质量不合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对人体健康、人身或财产安全有危害的商品,严厉打击标明的技术指标与实际不符并且不具有应有使用价值的、国家明令淘汰的伪劣商品,将重点产品、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强制认证产品全部纳入监督抽查范围。全年开展工业产品抽样送检487批次。四是加强特种设备监管。为进一步巩固光明区工业园区特种设备排查整治成效,提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自2021年5月起,我局委托深圳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对辖区42家工业园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排查整治,指导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创建。截至2021年10月18日,已排查42家工业园,1136家企业(其中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76家),检查特种设备1728台,发现问题445处,已有效整改339处,正在整改106处。截至2021年10月18日,共立案叉车特种设备违法案件17宗。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法〔2018〕118号)的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谁执法谁公示”,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各个环节,依法全面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实现了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信息依法全公开和行政执法结果公示全覆盖;全面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按照市市场监管局《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试行)》规定的范围,对听证程序、留置及公告送达、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等执法环节实施音像记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由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审核机构或人员,对案件进行审核,确保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质量,进一步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二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积极报送优秀案例,1宗案件获选市局优秀案例。根据市局案件评查工作部署,开展案件自查自评工作,随机抽查50宗案件进行自查自评,对评查发现的案卷档案不够规范、案件办结时间过长等问题进行归纳和分析,通过召开全局案卷评查工作总结会,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计划。三是依法接受司法机关监督。2021年,我局收到复议决定374宗,积极开展复议答复工作,组织科所按时保质提交答复及相关证据材料,严格执行3宗不利决定。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局班子成员出庭应诉6次,依法履职,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解读最新法律法规、专业法律知识、典型法律案例,通过组织法制培训、法制工作研讨会,分享工作心得与体会,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合规,同时以法律顾问为抓手,培养一批精通法律、综合能力强的法制干部,提升执法队伍的综合执法能力。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一是制定我局普法责任清单。继续贯彻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我局普法职责,制定了《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对普法内容、职责、对象、时间安排及工作方式进行了明确,并按计划推进全年普法工作。二是积极开展普法活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10·14 世界标准日”、“12·4”全国宪法日和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普法时间节点,局属各单位在辖区开展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质量标准计量法、新版行政处罚法等宣传活动,报送即时普法工作动态至区普法办,并在“法治光明”微信公众号上推送原创普法作品2篇。

  (五)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12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及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深圳市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要求,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2021年,我局确定将《降低光明监管局规范性文件审查误差率》作为2021年QCC活动主题,并计划制定局规范性文件审查规定,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进一步预防和纠正行政机关的不当行政行为。二是根据《光明区司法局关于做好2007—2021年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现行有效的两份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经过梳理,对于《光明新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管理办法》(深光规〔2018〕8 号)待光明区统一修改后适用(制定依据被修订),对于《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光明新区质量奖管理办法》(深光规〔2016〕3号)待有效期届满后由我局牵头重新制定新办法。

  三、存在的不足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基层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执法人员部分执法人员存在工作创新意识不强、新业务新职能的学习意识不高的问题。二是与其他行政部门执法联动不顺畅。“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协同监管的参与配合度不够,导致监管力量不足。三是营商环境需进一步优化。在推进“秒批”改革过程中,以及在推行网上全流程办理执照的同时,出现企业在自主申报过程中提交虚假材料,骗取企业登记的违法行为,对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形成了负面影响,导致“僵尸企业”增多。

  四、2022年的主要工作思路

  (一)持续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按照市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商事登记制度,健全市场监管体制,解决商事登记立法分散,不同市场主体登记规则、标准、程序不统一、效力不明确等问题。顺应市场监管领域改革发展新要求,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提质增效,推动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减负减压,充分调动企业活力。持续推进智慧市场监管,用智力换人力,强化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

  (二)深入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综合水平

  2022年我局将继续按照《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以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好“三项制度”建设工作,加强案件核审,结合“管办分离”的最新工作部署,强化法制业务指导提升办案科所案件核审工作质量。

  (三)稳步推进普法工作,提升行政执法社会效果

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细化实施“八五”普法的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做好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一是按上级要求牵头制定我局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工作表,围绕重要时间节点、立足多元宣传方式,分层次、多渠道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二是按照市局及区政府部署,全年开展2022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综合能力提升

  2022年将继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局执法人员解读最新法律法规、专业法律知识、典型法律案例,通过组织法制培训、法制工作研讨会,重点围绕部门之间执法的融合、执行法律法规规章遇到的问题、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的新趋势与特点等方面进行座谈研讨,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的综合执法能力。

  (五)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信用联动机制

  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与其他执法部门的信息共享;建立信用培育机制,注重督促企业自律,积极倡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的理念,强化企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注重信用的意识;倡导“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原则,拓展信用信息在证券、银行、金融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健全并落实对失信企业及相关人的惩戒措施;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商事登记改革的意义,让执法部门、企业、群众参与改革,监督改革,为改革献言献策;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对于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曝光,以此达到震慑作用。

  特此报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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