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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 | “微信红包”形成的“微腐败”
日期: 2016年 07月 20日    信息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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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析 | “微信红包”形成的“微腐败”

  近两年春节,微信红包引爆网络,成为亲人朋友之间一种全新的娱乐和拜年方式。最热聊的话题就是抢红包、晒红包、发红包,这些小面额红包打着人情世故、礼尚往来的名义,在微信朋友圈里非常火爆,然而,如果是明白事理之人都会看到很多的隐忧,不显山露水的微信红包正成为送礼行贿的手段。

  原本是移动社交和娱乐相结合产物的“抢红包”,经由一些人不断创新玩法,似乎让“抢红包”滑向了一种新型“网瘾”和网络犯罪。

  随着反腐败力度的不断加大,送礼行贿的手段也翻起了新花样:装着腐败祸心的微信红包,可是有着莫大的威能,正成为“送礼神器”,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严禁公务人员通过现代电子商务等隐蔽手段收受微信红包。

  作为一种新型的传播方式,微信红包单个金额较小,传播方式有时一对多,有时一对一,存在发现难、认定难、取证难等问题。虽然每个微信红包少则几分,多则几百元,但积少成多,仍可能成为一种微腐败。

  实践表明,“积小贪、成大腐”。它让我们看到有些人依然存在打“擦边球”、搞变通的思想,他们心存侥幸规避政策,变换花样机关算尽,致使隐形“四风”问题禁而不绝。上述现象清楚地告诉我们,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它充分说明“四风”问题树倒根在,防反弹、防回潮任务依然艰巨,纠正“四风”任重道远。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身份地位的特殊性决定了其私人生活并非是个人的“私事”、“小事”,不论在工作时间内还是在八小时之外,一言一行都要在广大人民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八小时之外的业余生活,本是一个私人化的问题,对于普通群众来说,可以是小事,但对党员干部来说,却不是小事,八小时之外在公众视野中仍然是党员,是干部,更要“慎微”,自觉防范穿上微信红包“隐身衣”的礼金,以免触犯党政纪的相关规定。

  微信红包的出现,呼唤反腐败手段新升级,“微腐败”和大腐败在本质上并没有区别,很多贪污贿赂案件的犯罪轨迹,起点往往就是“微腐败”。中央纪委已将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列入反“四风”的查处范围。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微腐败”问题,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形成有力震慑,坚决防止不良作风以任何形式反弹回潮。党员干部只有洁身自好,不参与社会风气的迎来送往,自觉抵制腐败之源,才能更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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