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亲商”为借口大搞权钱交易
建宁建设局副局长对抗纪律审查被“双开”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本报讯“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原副局长兼县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陈辉煌因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包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贿赂,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福建省建宁县纪委日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报了多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陈辉煌严重违纪案就是其中之一。
据建宁县纪委工作人员介绍,早在2014年6月,就有群众在网上反映时任建宁县城管办主任的陈辉煌将该县市政工程私自发包给工程承包商刘某,并从中收取回扣。根据这一网络舆情信息,建宁县纪委展开初核。听闻风声的陈辉煌立即找到刘某,订立攻守同盟。由于没有证人,相关凭证也被陈辉煌销毁,此问题线索被暂存处理。然而,陈辉煌并未收手,继续大搞权钱交易。
2015年11月,县纪委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暂存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在核查陈辉煌的问题线索时,调查人员在县城管办的财务账目中发现,陈辉煌经手的几个市政工程造价都比市场价高出很多,且工程均由刘某承包。以此为突破口,县纪委对陈辉煌进行纪律审查。
在对陈辉煌进行问询时,他却认为自己与工程承包商走得近是“亲商”,且自己与刘某是朋友关系,即使有经济往来也是正常的。同时,陈辉煌还以“没有功劳有苦劳”为由大呼冤枉,拒不交代问题。
为此,建宁县纪委向三明市纪委申请提级办理。随后,三明市纪委与建宁县纪委成立联合调查组。陈辉煌顿时慌了神,最终交代了自己的违纪问题。
经查,陈辉煌是从平时他人给予的小恩小惠、小礼小物开始逐渐迷失自我的,并错误地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为了谋取更大利益,2008年,陈辉煌与刘某干起了权钱交易的勾当。陈辉煌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应招投标的市政工程私自发包给刘某。为了让大家有更大的利润空间,陈辉煌给刘某的工程价格全部都高于市场价,自己每次能获得5000元至3万元的好处费。从2008年直至案发,陈辉煌通过帮助刘某承揽市政工程,共收受好处费10余万元。
据调查组人员介绍,陈辉煌每次收受刘某好处费都是一对一地收现金。他自认为这样不会留下蛛丝马迹,即使被查,只要自己和刘某拒不承认,调查人员也无可奈何。同时,陈辉煌还通过网络,搜集了大量对抗组织审查的方法。
在随后的调查核实中,市县纪委联合调查组发现,陈辉煌还存在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多次用公款购买土特产送礼等违纪问题。
“思想松懈是我走上不归路的根本。我缺乏纪律和规矩意识,对组织的日常提醒置若罔闻……”陈辉煌在忏悔录中这样写道。然而,再痛彻心扉的忏悔也为时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