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这句话出自《吕氏春秋》一书,意思是若想知道平直与否,就必须借助水准墨线;若想知道方正与否,就必须借助圆规矩尺,这就告诫党员干部应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
不少反面案例警示我们,如果做事不“讲规矩”,只“看心情”“看利益”,那么一个个不讲“规矩”的“小节”终会酿成大错。近期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吕某某自恃精通法律,为了维系“亲情”和“友情”,他逐渐丧失了对法律的敬畏,把以权谋财作为“第一要务”,一手握住权力,一手握住财富,与律师张某“勾肩搭背”,违规干预多起案件,人生也渐趋错位“脱轨”。最终染上贪欲的“病毒”,从审判长走向被告席。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党员干部应把遵规守纪作为立身处世之本,作为一种责任、一种为人处世的基本准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保持“只留清气满乾坤”的纯洁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