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纪委监委
二届光明区委第四轮巡察完成反馈
日期: 2024年 10月 14日    信息来源: 区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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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光明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二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期全部完成。

  5个区委巡察组分别对区司法局党组、区住房建设局党组、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区群团工作部党组、凤凰街道党工委及下辖5个社区党委、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区建筑工务署党组、区人民医院党委等9个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一对一”反馈,传达了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分管区领导、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并讲话,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反馈指出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推进重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情况比较突出;有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采购招投标程序不合规,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有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组织路线不够有力,党组织建设和组织生活开展不扎实,干部队伍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有的对以往巡察、审计等监督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

  反馈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定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自觉履行好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细化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岗。要统筹推进整改任务,对于集中整改期内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改、马上改,快速整改销号;对于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问题,要抓紧明确整改时限,倒排整改进度,确保集中整改期内取得明显成效。要将巡视巡察、审计、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保密等监督检查指出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推进整改,推动各方面监督成果更好转化为管理效能。要强化标本兼治,既要把巡察组指出的面上问题改到位;又要坚持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找出制度漏洞、管理盲区,针对性地健全制度机制、补强短板弱项,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区委巡察反馈的问题精准深刻、令人警醒,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虚心接受、认真吸纳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从严从实、积极主动、务实担当抓好整改落实,为促进光明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将于3个月内向区纪委监委报告,并抄送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同时按要求分别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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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载时间: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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