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9月19日正式揭牌成立,设有8个内设机构,其中司法行政机构2个,为政治部和办公室;业务机构6个,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
其配备政法专项编制54名,设院领导5名,现有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3名,政治部主任1名。目前,全院各类工作人员共143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49人,劳动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52人,司法辅警5人,专干33人,临聘4人。
建院以来,先后获评“全省新时代‘五好’基层院建设先进单位”“2023年度检察工作现代化先进基层单位”“节约型机关”称号。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控申为民办实事”团队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接待窗口深化开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表现优秀的团队”。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中,3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3件获评全省典型案例,21件获评全市典型案例,2件获评全市优秀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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