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光明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把建设检察文化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新时代检察精神,加强检察文化品牌培育。
以“虹桥”指明道路,通过连心润泽民心
虹桥公园是深圳市光明区的地标建筑。虹桥宛如一条穿梭在绿色山峦中的“红丝带”,将城市与自然紧密连接在一起,绘就了一幅多姿多彩的城市画卷。它寓意跨越阻碍、拉近距离、便捷沟通,更蕴含希望、传递爱心、着眼未来。
图片:林凯
光明区检察院以“1+4”的总体战略思路,借虹桥的美好意象,着力打造“虹桥连心”文化品牌,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中心,以“检护民生”“打造现代化基层检察院”为两个基本理念,以“暖心工程”“光影工程”“未来工程”“星火工程”为四大子项目,不断探索以党建引领、普法宣传、队伍建设、阵地打造、机制保障为抓手的多样化、精准化的检察文化矩阵,建立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的检察服务模式,用心用情将“群众问题清单”变成“连心工作成绩单”,真正做到与群众手牵手、心连心,打通联系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将光明检察产品更高效、更精准地输送到每一位有需要的群众手中。
“虹桥连心”文化品牌logo,将虹桥与“暖心工程”“光影工程”“未来工程”“星火工程”四大子项目巧妙融合,寓意在虹桥的凝聚下,各项工程协同发力,为光明区检察工作长远发展架起稳固桥梁。
以“暖心”跨越距离,诚心服务基层群众
培育“信访检察+”子品牌,将法律监督触角延伸至各类矛盾纠纷的解决路径中,不断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成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动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以“如我在诉”理念办好每一起案件。
积极助推信访法治化“1+6”工作机制,在全市首创检信协作新模式。2022年,光明区检察院与光明区信访局会签《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协作暂行办法》,检信双方不断深化合作,在协同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中今年又引入听证审查程序,进而开展相关协作工作,构建法律监督闭环、信访化解闭环,为推进信访法治化打下坚实基础。2024年,光明区检察院与光明区信联办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协调工作机制的意见》《光明区重点信访事项评查办法》,将检察职能深度融入群众诉求服务“光明模式”,在基层群众工作中抓住民心所向,彰显检察担当。
2024年6月25日,《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听证协作暂行办法》会签仪式在光明区检察院举行。
用群众满意的方式提升信访事项法治化办理水平。在涉法涉诉疑难信访案件中,光明区检察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以及专家学者等担任听证员,通过第三方评判、群众见证、多方参与,形成释法说理合力,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尊重群众的朴素情感和合理诉求,以“看得见、听得明、想得通”的方式让群众满意信服,做到法理情融合。同时不断丰富人民监督员监督方式,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进行监督、参与“青蓝工程”控辩赛和法治文化宣传活动,进一步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维度,发挥人民监督员在检察人才培养和外部监督方面的积极作用。
打造司法救助联络员机制,应救尽救为民解忧。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大局,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防范因案致贫引发的信访风险,坚决筑牢社会稳定安全网。截至目前,光明区检察院共救助困难群众127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超过150万元,相关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典型案例。2023年,光明区检察院控申团队被最高检评为“控申为民办实事”优秀团队。
2024年8月,司法救助受助人刘女士到光明区检察院送锦旗。
以“光影”拓展创新,探索丰富宣传载体
培育“光鸣检影”子品牌,坚持导向为魂、移动为先、内容为王、创新为要,凝聚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华,集聚各类资源,以“光”和“影”的手法,升级打造新媒体传播矩阵,以新媒体传播矩阵提升检察文化影响力。
开设原创特色普法栏目,提升检察文化传播效果。通过“两微多端”普法宣传渠道,创设“普法快车”“光检资讯”等栏目,以著名漫画人物“阿衰”为创作灵感来源,制作犯罪嫌疑人“小九”系列漫画,增加普法趣味性、可观赏性、互动性。2023年,光明区检察院联合检察日报社创作的漫画《来自星星的故事》,被最高检宣传推广。
犯罪嫌疑人“小九”人物形象
积极创作普法视频,丰富检察文化传播形式。光明区检察院积极创作以案释法系列普法视频,挖掘案件中经典、新颖、热点部分,通过情节改编、情景模拟等方式,组织检察人员拍摄视频,增强普法的趣味性和互动性,努力营造人人都是宣传员的浓厚氛围。
坚持推进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塑造主流舆论新格局。光明区检察院通过集聚中央和地方各类媒体资源,将“光鸣检影”系列作品投稿展示在各大新闻媒体平台,提高检察工作曝光度,不断增强检察全媒体传播效应。2024年,光明区检察院被《检察日报》《法治日报》《南方日报》《宝安日报》等多家媒体转载报道180余次。
以“未来”护航成长,悉心守护民族未来
培育“虹小桥”子品牌,推动光明区成立全国首家由党委领导、司法主导的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委员会,按照“深圳方案、光明示范”的整体定位,打造未检“光明样本”。
推动建设“光明智慧未保云服务平台”,巩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大格局。2022年10月,国内首个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精准预防智慧平台——“光明智慧未保云服务平台”上线,将16个职能单位以及6个街道纳入保护体系,与妇联、街道、社区等有效联动,构建家庭教育指导分级机制,实现多部门跨层级的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格局。2023年,光明区检察院3个案例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光明未检模式已在深圳全市推广运用,在山东、四川、江西,以及省内的惠州、中山、江门等地推广学习。
光明智慧未保云服务平台
常态化参与校园法治建设,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光明区检察院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和“法治副校长”机制,持续深化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等工作,实现对罪错未成年人的精准帮教和对受害未成年人的精准保护,2023年涉罪未成年人再犯率为0。2024年,光明区检察院与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签署《深圳市光明区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分级干预协同工作办法》,明确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标准及干预模式、转介机制等内容,健全“六大保护”前后贯通的系统衔接机制。
创新法治教育形式,推动法治校园建设迈上新台阶。光明区检察院通过开展“民生微实事”“法治副校长”“开学第一课”“检察开放日”等特色普法项目,以戏剧演出、模拟法庭、普法讲座等形式开展各类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司法+社会”普法资源,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2024年,光明区检察院成功获评深圳市“八五”基层普法联系点,联系方向为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2024年5月31日,光明区检察院举办“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
以“星火”延伸触角,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培育“小检格”子品牌,打造立体化检察官联络机制,组建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建立覆盖“区—街道—社区”的三级检察履职阵地,探索轻罪治理“光明模式”。
打造轻罪综合治理“1+10”工作格局。光明区检察院依托马田街道“红色小分格”,在马田街道设立1处“小检格”总联络室,下设10个“小检格”服务站,与马田街道红色“小分格”、光明公安分局“警格”一一对应、相互融合,形成基层治理强大合力。通过指派专人常驻“小检格”,引导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公益服务、不起诉公开宣告、就业帮扶、心理辅导等工作,帮助其融入社会,从“治罪”到“治理”,探索轻罪治理成效动态跟踪新模式。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升“民生温度”。光明区检察院在“小检格”常态化设立普法课堂,增强群众法律意识,为社区居民讲解危险驾驶、电信诈骗等常见犯罪的危害和防范措施,在社区形成法律至上、人人学法的良好氛围,目前已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0余次,受益群众超10000余人,有效降低犯罪率。
2024年10月18日,光明区检察院前往光明街道开展反酒驾普法宣传活动。
法律服务前移,让群众成为“明白人”。光明区检察院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前移至“小检格”,安排驻点人员在“小检格”现场接受群众的举报和控告,及时排查隐患。2023年以来,检察官下街道、社区参与重大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化解事件60余场次,提供专业法律意见70余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200余人次。同时发挥立体化检察官联络机制密切检群联系的作用,将检察办案场所延伸至基层社区,依托“小检格”对群众普遍关注、矛盾突出和具有重要普法意义的民生案件开展上门听证,组织召开各类案件听证会100余场,将释法说理融入检察听证,让矛盾在“家门口”得到化解。
未来,光明区检察院将以“虹桥连心”文化品牌为引领,带动各项业务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现代化基层检察院示范标杆,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