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民生民利,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近年来,光明区检察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聚焦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补贴等领域,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聚焦学生群体,督促整治校园食品安全问题
2024年12月,光明区检察院联合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以及区教育局,对辖区内的三所学校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回头看”公益诉讼活动,就此前存在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针对性跟进监督。检察人员重点围绕学校食堂经营资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食品原料采购、食品全过程监管制度、食品留样等情况进行全方位了解,并对学校后厨的食品制作过程进行了查看,发现3所学校均已开展了具体整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较为完善,食堂卫生及食品安全情况总体良好,为学生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用餐环境。
二、严厉打击“口水油”,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办理王某等人生产、销售有害食品案时,针对王某等人回收废弃锅底进行二次加工后给顾客食用、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光明区检察院坚持打击犯罪和维护公共利益相统一,依法对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加大涉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惩罚性赔偿力度,有效遏制违法行为,实现对违法者的法律震慑,针对被不起诉人依法开展行刑反向衔接,避免不刑不罚,针对食品从业禁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综合履职。
三、开展食药安全“冬季行动”,规范市场秩序
光明区检察院积极落实上级部署的食药安全“冬季行动”,重点聚焦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开展农贸市场活禽销售专项调查。2024年12月,检察人员随机走访辖区内8家农贸市场,调查24处生鲜摊档的活禽售卖情况,发现均存在活禽预订及活禽宰杀等违法行为,随即进行立案调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磋商,督促其制定方案开展专项整治。目前,经过警示教育和执法震慑,市场开办方及相关经营户对活禽禁售政策的认知度明显提高,前期发现的经营活禽问题已按要求整改。此外,针对农贸市场周边摊点管理混乱情形邀请相关街道综合执法机构共同参加磋商,督促城管部门协同履职。
四、打击骗取消费补贴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光明区检察院根据刑事案件中发现的公益诉讼线索展开摸排调查,发现深圳市14家企业或其他人员存在利用虚假交易方式骗领政府消费补贴资金的情况。2023年11月,光明区检察院将上述14家企业或其工作人员涉嫌诈骗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多名涉嫌犯罪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同时,对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监督,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强化防范骗领消费补贴措施,完善各类消费补贴机制和监管手段,及时追回补贴资金,挽回国有财产损失616万元,有力维护真实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光明区检察院将持续聚焦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履行好公益诉讼监督职能,着力办好涉民生案件,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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