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梯老化、维护不到位等问题频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切实加强民生安全保障,光明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扎实开展电梯安全公益诉讼监督工作,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聚焦电梯安全,深研彻查摸清现状
2024年11月底至12月初,光明区检察院检察人员走访辖区部分商场、医院、小区、城中村以及部分电梯维保公司,结合群众举报信息,通过检索有关电梯投诉信息、实地走访、调取监控等方式,对103部高层建筑电梯安全问题进行调查,发现26处电梯安全隐患,其中24处为城中村出租房电梯安全问题,主要涉及超期未检、未按时维修保养、电梯运行期间无人值班以及未张贴安全注意事项等情形。
对症精准施治,夯实安全管理责任
2024年12月13日,光明区检察院就发现的问题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磋商,督促其对维保不规范等问题依法开展调查、整治,同时对高层电梯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就电梯维保过程中存在的虚假保养、维保人员不具备相关资质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持续跟踪监督,守护群众“上下”安全
2025年2月14日,光明区检察院收到相关行政机关的整改情况复函,根据反馈结果,执法人员已针对多处存在隐患的电梯进行检查,要求相关单位开展整改。2025年3月5日,检察人员前往辖区内多家商场、医院及小区进行跟进调查,确认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标志、乘客须知等均已按规定张贴,电梯未按时检修等问题已整改到位。
下一步,光明区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加强电梯运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从源头预防电梯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电梯“带病运行”,让市民搭上“安心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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