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知识
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推动数字检察战略以来,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的要求,其中,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运用为刑事执行检察的创新发展不断注入新动力,一步步破除壁垒盲区,取得了良好成效。
工作流程介绍
第一步,搭建或者选取合适的监督模型。结合当下开展的专项监督工作,从监督目标、规则研判、数据类别等项目入手,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上搭建自有模型,或者从全国各地检察机关上传的模型中挑选符合条件的模型进行使用。
第二步,获取数据并运行。从各个系统、各个部门获取所需数据,并将数据按类别分别置入不同的运行口,通过数据碰撞、交叉比对等程序,输出符合问题规则的结果,登记为线索。
第三步,带着线索开展线下调查核实。通过查阅卷宗档案、走访询问等方式,核实线索的真实性,依法开展监督工作或者反向排查线索错误的原因,进一步优化模型或者数据来源。
第四步,根据调查结果开展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积极促进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依法依规进行。
工作成果
光明区检察院控告申诉(刑事执行)检察部先后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开展社区矫正监督、脱管监督、财产刑监督、交付执行监督等专项活动,筛查线索2000余条,核实发现社区矫正对象无证驾驶、违规离深,法院对财产刑执行超期移送、立案,公安机关未及时将罪犯收押交付等情况,办理监督案件90余宗。
例如在社区矫正监督专项活动中,光明区检察院控告申诉(刑事执行)检察部通过自建的危险驾驶罪社区矫正对象违法监督模型,将从交警部门与司法局获取的数据进行碰撞比对,发现已被吊销驾照的缓刑罪犯存在无证驾驶的情况,联合交警部门核实后,督促交警部门和司法局依法对该缓刑罪犯作出相应处罚。
例如在脱管监督专项活动中,光明区检察院控告申诉(刑事执行)检察部将从公安机关和司法局获取的数据进行碰撞比对,发现缓刑罪犯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乘坐高铁离开深圳的情况,联合公安机关核实后,督促司法局依法对该缓刑罪犯作出相应处罚。同时,针对司法机关间信息沟通不畅的情况,推动公安机关与司法局建立信息通报与核查机制,增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力度,有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未来,在严格遵循办案纪律的前提下,光明区检察院将积极探索人工智能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发展路径,在监督模式、办案思路、案例数据分析、技能技巧训练等方面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