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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零”欺 法律护行——光明区检察院到深圳市光明区高级中学开展法治讲座

日期:2025年 12月 17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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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化法治校园建设,筑牢校园安全防线,近日,光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汉俊在深圳市光明区高级中学开展“预防学生欺凌”主题法治讲座。

  活动由深圳市光明区高级中学德育处主任张俊主持,副校长余晶晶现场为刘汉俊检察长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并代表学校感谢光明区检察院长期以来对学校法治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随后,刘汉俊检察长以“校园‘零’欺,法律护行”为主题开展普法授课,重点围绕刑事责任年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新规定两大核心内容,结合真实案例进行深入解读,生动阐释了学生欺凌的危害性与相关法律后果。

  讲座过程中,同学们认真聆听、积极互动。在案例讨论环节,大家踊跃发言,分享对学生欺凌问题的认识与思考,展现出自觉抵制欺凌的鲜明态度。刘汉俊检察长强调,同学们既要坚决杜绝成为欺凌的实施者,也要在遭遇欺凌时勇敢说“不”,并及时向老师、家长或有关部门求助。

  活动最后,张俊主任表示,希望同学们将所学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日常相处中互敬互爱、友善待人,共同抵制学生欺凌等不良行为,携手守护温暖安宁的菁菁校园。

  本次活动切实提升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夯实了构建平安法治校园的基础。接下来,光明区检察院将继续依托法治副校长机制,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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