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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检察院2025年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日期:2026年 01月 06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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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光明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三个规定”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市委巡察为契机,深化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  

  为更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2025年光明区检察院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予以通报:

  2025年,光明区检察院共记录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73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6件,中层干部填报31件,其他检察人员填报26件。未发现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情形。

  下一步,光明区检察院将继续扛牢抓实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责任,深化“四责协同”,拧紧责任链条,做到“逢问必录”“应报尽报”,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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