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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总工会关于“欢乐在光明”职工迎新春文艺表演活动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日期:2023年 01月 1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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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全总、省总和市总工会关于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工作部署,增强光明区职工群众对工会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区总工会拟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关爱职工·情暖光明”系列活。现拟择优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系列活动中的“欢乐在光明”职工迎新春文艺表演活动,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光明区总工会“欢乐在光明”职工迎新春文艺表演活动

  二、采购预算:20万元。

  三、项目需求:通过组织基层一线职工观看迎新春相关文艺表演2场(例如:舞龙、醒狮、相声、曲艺、小品、猜灯谜等中国传统文化节目),进一步丰富广大职工的新春期间的文化生活,让职工更多的感受传统文化带来的魅力,提升文化自信,共同欢度春节及元宵节等重要传统节日。

  四、报价方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及保密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许可范围、专业设备和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单位办公地点为同一地址的,供应商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报价方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13日18时00分;

  (二)递交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同仁路科润大厦14楼;

  (三)递交方式: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报价文件(报价单及相关资料必须额外使用信封或文件袋封装,文件袋开口处均须粘贴封条,并在接口处加盖公章),并且提供报价文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tgzbgh@szgm.gov.cn。

  六、报价文件(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一)供应商公司简介、概况及资质证明材料;

  (二)项目采购方案;

  (三)项目报价单;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明;

  (五)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等相关信息以公告期内查询结果为准);

  (六)举办类似项目的服务经验佐证材料;

  (七)其他政府单位出具的相关项目履约评价函。

  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答疑事项:凡有疑问的,可于2023年1月13日18时00分前联系我单位咨询,逾期不予受理。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5-88213472,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同仁路科润大厦14楼。

光明区总工会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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