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工会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强光明区各级工会干部的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职工的水平,光明区总工会拟委托第三方培训机构开展工会干部培训,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光明区总工会2025年度培训项目
二、采购预算:41.39万元
三、项目需求:请参照以下培训计划,按照计划内最多培训期数,在二类培训标准范围内,提供培训报价方案,培训各项标准不得超过二类培训标准。
(一)光明区工会干部能力提升研修班
举办2期工会干部能力提升研修班,人数50人次,初定每期培训5天,经费预算约14.51万元(出行经费由各单位承担,服务供应商无需提供跨市交通出行费用)
培训内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劳动维权有关法律知识、学习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系列课程、学习工会具体业务工作等。
(二)光明区工会干部能力提升班
举办3-5期培训班,培训人数350人,初定培训3天,计划经费预算约8.15万元。
培训内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劳动维权有关法律知识,学习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系列课程、学习工会主要业务工作,包括工会组织建设、职工权益维护、职工服务、工会财务管理和经费审查等。
(三)光明区企业工会干部系列培训班
举办1-3期培训班,培训人数300人,初定每期培训1天,计划经费预算约6.93万元。
培训内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系列课程、学习劳动维权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基层工会相关业务知识、分享优秀基层工会工作经验。
(四)光明区工会经审财务干部培训班
举办2期培训班,培训人数520人,初定每期培训0.5天,计划经费预算约8.38万元。
培训内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系列课程、学习工会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工作具体细则要求及相关工作平台应用操作。
(五)光明区劳资纠纷预警处置系列培训班
举办1-3期培训班,培训人数200人,初定培训1天,计划申请经费预算约3.42万元。
培训内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系列课程、学习预警信息相关工作。
各项培训具体支出以实际参加培训人数、实际开展期数、讲师持证标准等在总体培训经费中动态调节,以上费用以实际支出为准。[二类培训标准:伙食费不超过130元/人/天,资料/场地费/市内交通费不超过150元/人/天,住宿费不超过230元/人/天,其他费用(横幅/保险/ 会务承办费)不超过40元/人/天,讲师课酬费(按照讲师职级实际调整)400元/500元/1000元/学时]
四、报价方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单位办公地点为同一地址的,供应商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将综合投标单位的报价、专业资质、服务方案等方面进行评选,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六、评分标准
七、报价文件(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一)供应商公司简介、概况及经营范围等资质证明材料;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明;
(三)项目报价单;
(四)本次项目方案,过往同类项目成果展示;
(五)提供近半年依法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六)其他政府单位出具的相关项目合同关键页、履约评价函复印件;
(七)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等相关信息以公告期内查询结果为准);
(八)履约承诺函(详见附件);
(九)其他相关材料,如实施项目所必须的专业设备或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八、公告期限
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8日
九、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8日18时00分;
(二)递交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科联路科润大厦A座;
(三)递交方式: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报价文件(报价单及相关资料必须额外使用信封或文件袋封装,文件袋开口处均须粘贴封条,并在接口处加盖公章,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电子版材料一并提交至邮箱(请务必提交电子版材料,递交时间以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邮箱时间为准):qtgzbgh@szgm.gov.cn
十、答疑事项:凡有疑问的,可于2025年4月28日18时00分前联系我单位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0755-88212759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科联路科润大厦A座
附件:1.履约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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