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贯彻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群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退役军人服务、人民武装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负责街道“两新”组织党工委日常工作。负责辖区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调查研究有关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统筹指导社区建设、基层自治工作,指导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居委会规范性建设,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指导社区开展居民服务工作。负责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志愿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负责街道志愿服务体系建设,承担辖区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服务培训等。负责街道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工作。负责辖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拥军优属优抚工作,负责征兵、国防教育、战时动员、民兵及预备役队伍管理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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