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新湖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法治深圳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为依据,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以高质量法治政府建设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夯实法治根基,全面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的领导,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并纳入每周街道党工委会议“第一议题”,始终坚持党工委“第一议题”带头学、深入学、全面学。同时,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全年共开展12次集中学习。
二是深化廉政教育。通过组织召开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专题会议、观看警示教育片、廉政专题讲座、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培训班暨讲党课活动等多种形式,推动街道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组织在编党员干部签订廉洁家庭倡议书104份,同时充分发挥家教家风实践基地、廉政教育基地作用,组织党员干部28批446人次参观学习,以学习教育筑牢廉洁思想防线。
三是聚焦能力提升。街道主要领导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组织131名在编人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100%,优秀率99.24%。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领导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坚持把提升基层干部依法履职能力与综合管理素养摆在突出位置,创新开展“科长上讲台”系列专题授课活动17场次,以“授受”结合的学习方式引导广大干部深入理解法律法规精神实质,自觉筑牢法治根基。
(二)坚持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化程序化
一是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工作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大环节协调、重要任务督办。
二是积极推动街道履职清单落地实施。完成街道履职清单编制工作,其中,基本履职清单涉及执法事项321项,收回清单执法事项131项。同时,对相关执法事项内部分工及收回配合分工进行三次征求意见,不断明晰职责,进一步理顺执法事项权责,切实为基层执法队伍减负。
三是增强依法决策意识,健全依法行政机制。全面推行党工委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坚持把法律咨询、法律风险评估和专业法律意见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法治化。街道法律顾问审查合同等文件864份,提供法律咨询115宗;跟进街道行政诉讼案件6宗、行政复议案件4宗。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2025年,我街道未制定规范性文件,并于7月29日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告。
四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强化监督与整改工作。通过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加强党内监督,严格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依法办事。今年以来,未发生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工作的情况。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积极接受上级单位部门开展的行政监督。积极配合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监督工作,全年接收法院协助调查函2份、检察文书2份,均及时办理反馈。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强化政务诚信建设。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主动公开财政预算、政府采购等与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府信息;加强政府网站公开平台建设,共发布党政机关网站信息42篇,依法依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宗。
(三)健全工作体系,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标准化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法治素养。我街道行政执法证持证人数71人,持证率达98.6%,且全部完成2025年度培训任务。今年以来,开展行政执法培训12场,提升一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与严格执法意识。
二是推进行政执法程序规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强化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从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环节入手,严密执法程序,强化执法指引,堵塞执法漏洞,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做到事前事后有公示,事中有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有审核。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办理案件77宗。根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共对34宗重大案件开展法制审核。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各项规定,着力提升音像影像记录规范化水平。
三是创新执法减少企业干扰。多渠道推广宣传、主动上门指导企业申领专属“行政执法监督码”1731个。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建设,全面使用“互联网+执法”系统。2025年,街道执法人员共对143家企业开展“远程执法”检查,排查安全隐患178条,实现执法全过程线上办理,有效减少对企业的干扰。扎实推进涉企执法数字化,按“任意组合”原则整合街道涉企执法部门,精准生成“统筹入企”公务活动。今年以来,新湖街道累计统筹开展入企检查1296家次,相较于原预计入企次数2856次,入企次数下降达55%。
四是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量。通过高频次、高标准的案卷评查工作,实现了执法案卷质量的根本性好转,每年自行组织评查工作不少于12次,将规范审查融入日常。2025年以来,积极配合市、区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7次,0分案卷从2024年6宗,到2025年0宗,实现了从“有”到“无”的质变。开展6场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特邀12名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场观摩执法,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狠抓基层治理,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街道综治中心枢纽作用,实现矛盾纠纷受理、分流、化解、反馈的闭环管理。2025年以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宗13人次,解答法律援助咨询385宗,帮助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达926.2万元;开展矛盾排查387场,受理矛盾纠纷797宗,成功调解796宗,成功率99.8%,收获群众锦旗1面。在光明区司法局的指导下,成立个人特色品牌“春涛调解工作室”,秉持“依法调解、公平公正、服务群众”理念,专注攻克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纠纷等难题,至今已受理矛盾纠纷779宗,成功调解763宗,成功率98%。塑胶行业职工集体协商案例获评广东省年度集体协商案例二等奖。
二是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日、人民调解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合计20场次,覆盖群众2500人次。健全普法宣传队伍,组建涵盖政府工作人员、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社区居民等20人的平安员普法队伍,以及由36名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平安志愿者、“五老”等组成的“法律明白人”队伍,对带动群众参与法治实践起到良好宣传示范作用。
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下放街道的464项执法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的同时,完善并落实“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处罚”等清单,推行柔性执法和涉企服务。精细服务助企纾困。坚持靠前服务企业,通过空间摸排、招商引资、政策宣讲、指导纳统等举措深入开展“职工助企行”。2025年,累计走访服务企业1348家,协调解决企业租金无序上涨、涉税需求等诉求46宗,开展法律体检33次,帮助企业提高抵御风险和依法经营的能力。
二、存在问题
(一)2024年度法治建设考评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执法案卷质量有待提高。二是基层法治力量保障仍需强化。
针对上述问题,我街道认真开展整改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实现2025年案卷零分“清零”。通过街道自行组织案卷评查工作督促提高案卷质量,坚持每个月至少开展1次自评自查。同时,围绕相关法律法规与实务操作,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12场,提升一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与严格执法意识。动员积极参加执法证考试,截至目前,我街道行政执法证持证人数71人,持证率达98.6%,且全员完成2025年度培训任务。2025年以来,配合市、区司法局完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7次,零分案卷从2024年的6宗降至2025年的0宗,实现了从“有”到“无”的质变。二是持续夯实基层法治基础。一方面,通过聘请专业力量参与涉法业务的开展,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及时受理、解答法律服务咨询,为矛盾纠纷案件提供法律指导意见;另一方面,注重队伍能力建设,全年累计组织法治化集中学习及培训29场次,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坚实支撑。
(二)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机制不够健全。2025年涉及行政争议案件10宗,主要集中在土地整备、信息公开、行政执法等领域。上述行政争议未能有效引导至调解、协商等前端化解渠道,过度依赖行政复议和诉讼等后端解决方式,导致部分争议在法定程序结束后,仍转化为信访、重复投诉,未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
二是法治建设阵地的影响力有待提高。现有法治建设阵地的功能未能充分激活,法治建设阵地释法普法作用未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深度和广度不足,影响力有待提高,未能有效利用身边案例营造浓厚的基层法治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提升调解队伍素质,切实加强矛盾纠纷调处服务规范化建设。二是积极推动“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有序进行,充分利用“互联网+”模式,为辖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完善基层调解组织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广“个人调解工作室”,提升调解便利度。
(二)提升行政争议处理能力。一是持续完善行政争议依法处理机制,组织法律顾问对街道应诉、答复案件的材料进行全面把关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二是推动行政争议先行调解。在进入法院审理或行政复议阶段前,主动与原告协商,通过变更行政行为、补偿补救等方式促成和解。对涉及民生(如低保、养老)的案件,优先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三)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一是深化培育“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素养。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比重,组织“法律明白人”参与法律实务培训,快速提升队伍整体业务能力。二是创新宣传模式,增强普法实效。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普法矩阵,线下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线上制作系列普法微短剧、动画视频,借助短视频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针对青少年群体,开发法治实践课程,组织模拟法庭等活动,提升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趣味性,切实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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