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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6年 02月 06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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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依法治区工作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财政履职过程,为光明区高质量法治建设贡献财政力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发挥党的思想引领作用

  一是以政治思想夯实根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组织开展“第一议题”学习7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举办区财政国资系统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强化财政国资系统良好政治生态建设。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并带动领导班子成员将述法情况纳入个人述职报告。推动开展市、区法治政府建设部署任务,定期听取法治建设的实施情况。落实重大决策事项集体决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依法决策保驾护航。

  (二)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凸显财政改革创新成效

  一是完善财政制度建设。印发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专项资金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助推我区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修订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评价办法,强化已投子基金投后信息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基金监管精准性与时效性。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对政策措施文件合法性审查,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存区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增量0件。未承办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三是深化财政改革创新。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在全区公办学校、幼儿园及各街道全面实现审核模式从线下纸质向线上电子化转型,实现“数据多跑路、人员少跑腿”,切实降低行政成本,提升资金支付效率。

  (三)接受多渠道制约与监督,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全面、准确公开重大决策信息,通过政府在线平台公开政务信息百余条,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让政务行为更加规范。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办理人大建议53件、政协提案24件,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预决算编制、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召开政协委员座谈会,研究提案办理情况。三是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及时办理移接案件,加强审计监督整改,推动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四是自觉接受行政复议机关监督。处理行政复议案件4宗、行政诉讼2宗,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自觉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未收到司法建议书和检察建议书。五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按照信访法治化工作要求及“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办理信访案件,力争将纠纷化解在小、化解在早,未发生因信访诉求问题处置不当、不及时而引发的涉稳事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财会监督更加有序有力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建立局内指派行政执法人员参与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最大程度调动执法人员参与性,进一步缓解执法人员人手不足、办案困难的局面。修订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严格政府采购案件办理。处理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案件13宗,查办存在违法行为的政府采购供应商20余家探索包容审慎使用行政执法权力的途径,合法运用“首违免罚”机制,引导违法供应商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三是深入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聚焦民生关切与资金安全,深入参与涵盖校园食品安全与膳食经费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提升等9大领域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重点排查资金使用合规性、核算规范性及内控制度完整性等问题,推动被检查单位全面整改。

  (五)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持续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一是规范履行内部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机制,审查政策措施1件、政府采购需求文件4件,切实保障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防范限制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风险,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二是加强政府采购领域监管。开展覆盖全区200多家采购单位的“1+N”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对40多家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集中整治全面排查工作,联合开展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宣讲会、集采机构“开放日”等活动,畅通供应商问题反馈渠道,进一步保障辖区政府采购公平、公正,优化辖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六)完善企业合规管理制度,国资监管效能稳步提升

  一是稳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组织开展国资监管“1+5”制度修订,进一步下放产权变动、项目投资等经营决策权,强化人事、投资、资产处置等重点环节监管,完善参股企业管理。在区属国企全面推进首席合规官制度,持续落实国企廉洁合规建设工作体制。二是有序发展集体经济。构建党建引领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机制,出台《光明区社区股份公司监督管理若干规定》,配套印发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物业租赁、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合同管理、信息公开、“四会”运行机制等7个工作指引,同步制定20项社区股份公司内控制度范本,形成“1+7+20”集体经济管理制度体系。

  (七)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八五”普法工作全面收官

  一是抓好财政干部法治教育。抓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宣传教育,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常态化开展宪法、民法典、公平竞争审查等学习。全面开展学法考试和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学考参与率100%。组织财政干部职工参加检察院旁听庭审,近距离接受法治教育。二是聚焦重点群体普法宣传。结合财政职责开展不同形式的培训教育,对会计行业、政府采购单位等主体,深入宣传普及新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强化财会管理法律法规在相关行业从业人群中的传播。深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普法告知书和面对面普法引导违法供应商纠正违法行为。

  二、存在不足及成因

  针对2024年我局存在的自行采购信息化平台不够优化、国资监管体制有待健全、普法工作联动机制尚不完善的问题,2025年我局进行了相应改进:一是在自行采购平台新增上线一批升级功能,通过加强平台预警提示、优化业务流程、完善违规示警处理机制等,从源头减少采购人管理不规范问题,进一步提高自行采购平台监管效率。二是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加快修订出台《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五个配套文件,实现国企监管全过程覆盖。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出资人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贯通协调机制。动态调整国资监管权责清单和授权放权清单,强化重点领域监管,不断提升国资监管效能。三是以普法年度计划和责任清单的形式将各区属国企纳入全局普法体系,推动各科室、各国企专人对接、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及时报送普法成果成效,形成联动格局。

  2025年,我局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但也发现了部分问题:一是部分采购单位采购内控制度不健全、内部岗位设置不合理、人员专业性不足。二是局内工作人员中法律专业人才占比较低,行政执法人员中新领证人员占比较高,因此部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与复杂执法需求不够匹配,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坚持依法理财、依法治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积极推动财政法治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等制度文件起草、审查、印发、清理等全流程管理,系统防范财政法律风险,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法治化水平。健全国资监管体系,加快修订出台国资监管制度,推动区属国企完善合规管理制度与内审监督机制。

  (二)持续增强行政执法监管效能。持续巩固“1+N”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机制,扩大专项业务培训覆盖面,充分利用自行采购平台等信息系统加强政府采购联合监管,促进辖区政府采购工作提质增效。加大对涉嫌违法行为的政府采购供应商、社会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处罚力度,加强对辖区采购单位违规的内部通报,强化政府采购执法震慑力。

  (三)做好财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扩充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利用好局内行政执法人员的统筹协调机制,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专业作用,提高执法效率和应对能力。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整体执法水平,持续推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标准化、执法行为规范化。

  特此报告。

  光明区财政局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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