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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科技创新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6年 02月 1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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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科技创新局的指导和支持下,区科技创新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及省、市、区相关工作部署,紧密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以高水平法治保障科技创新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我局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全年组织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7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主题党日活动14次,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同时,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工作要求,将法治建设与科技创新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确保各项任务在科技创新领域落地生根。积极参与法治深圳、法治光明建设各项活动,将上级决策部署转化为推动科技创新领域依法行政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

       二、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部署重点任务,确保法治建设方向正确、推进有力。二是强化示范引领。带头深入学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讲授法治专题党课,主持学法活动,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三是严格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均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全年共组织召开局党组会26次、局长办公会23次、审议重大议题239项,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三、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针对2024年度报告指出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还需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仍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创新能力有待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仍需加强”等问题,我局在2025年进行了针对性整改:

       (一)强化法治思维培育。坚持将法治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通过将法治培训系统纳入干部年度学习计划,积极组织动员全局人员参与各类法治学习培训活动,持续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处理问题的能力。

       (二)优化政策与决策机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的刚性约束;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决策程序规范性显著提升。

       (三)探索创新服务方式。深化“统筹入企+扫码监督”机制运用,推动入企服务规范化、透明化;依托光明法务大厦、科学城法律服务联盟等平台,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和合规辅导。

       (四)拓展普法宣传维度。改变以往集中式、单一化宣传模式,结合政策宣讲会等活动“送法入企”,多渠道、常态化开展科技领域法律法规宣传,互动性和覆盖面有所增强。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夯实政策支撑基础。深化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严格对照《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统筹推进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合成生物、脑科学等产业政策修编工作。系统开展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确保政策内容符合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全年完成对《光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深光科创规〔2025〕1号)等涉及经营者经营活动的10个增量文件(政策措施、合作协议等)开展部门公平竞争审查,有序推进现存11件规范性文件中涉嫌违反公平竞争条款的修订清理工作,从源头上保障政策体系的科学性、协调性与合法性。

       (二)完善依法决策机制,筑牢风险防范屏障。持续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借助区公职律师事务所专业力量,提升法律支持的系统性与专业性。2025年,公职律师围绕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项目合作、合同协议审阅等重点领域,累计出具法律意见书113份(其中规范性文件2份、合同协议77份、其他涉法事项34份),为行政决策和业务开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完善公职律师参与重大政策起草、涉法事务论证的常态化机制,强化对各类文件、合作事项的合法合规审查,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科技创新主体。积极推动“统筹入企+扫码监督”机制落地,严格规范入企调研、服务行为,通过监督码实现入企活动全程留痕、规范透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升服务效率。依托光明法务大厦、科学城法律服务联盟等专业平台,为科研机构、科技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合规辅导、纠纷调处等多元化服务,协助创新主体有效化解法律风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2025年以来,累计走访企业超200家次,收集解决企业各类诉求超200条;举办产业论坛、政策宣讲、法律讲解等活动超30场,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创新生态。

       (四)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全年共办理完成民生诉求71件,均按时答复办理,群众满意率为100%;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1件、政协提案34件,按时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依法推进政务公开,全年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6条,政策文件解读率达到100%。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依法行政考核,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完成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优秀率均达100%。

       五、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思维与实践能力融合有待深化。部分干部在面对科技创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的复杂法律问题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攻坚克难的意识与能力仍有提升空间,理论转化实践的效果有待加强。

       (二)法律法规宣传的渗透力与精准度有待提升。宣传方式仍偏传统,利用新媒体、数字化手段开展互动式、场景化普法的创新性不足;宣传内容与科研机构、科技企业的实际需求对接不够精准,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

       六、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升干部法治履职能力。制定实施干部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计划,通过实战演练、案例研讨、跨部门交流等形式,着力增强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优化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前期调研论证与后期实施效果评估,建立健全政策动态优化、定期清理长效机制,确保科技创新政策精准匹配发展需求、有效转化为创新动能。

       (三)深化入企法治服务机制。持续优化“统筹入企+扫码监督”机制运行,加强内部培训督导,确保规范高效。深化与光明法务大厦等平台协同,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法律风险防控、知识产权保护等专业服务,全力营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模式。推动普法宣传与日常业务深度融合,在产业论坛、政策宣讲企业服务等活动中,有机嵌入对应法治宣传内容,扩大普法的覆盖面,提高法治宣传的有效性。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适时梳理、总结科技领域涉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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