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光明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以高质量法治政府建设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围绕中心工作,以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第一议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区委党校主体班次学习。各级行政机关坚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实现述法全覆盖。区委书记、区长带头研究部署法治重点工作,组织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常态化开展“局长讲法”活动,聚焦重点领域设置讲法主题。二是坚持为企减负办实事。迭代推行“统筹入企+扫码监督”,统筹整合执法、巡查、服务等各类入企事项,做到政府部门组团上门、入企必扫码,列入统筹的入企次数由22724次减少至9346次,减少13378次,频次下降59%。相关做法于今年5月获国务院新闻发布会推介,获评广东省先锋杯工作创新赛一等奖、深圳市十大法治事件,并受邀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分享经验。三是深化涉外法治建设。组建涉外法治人才培训班,组织光明区公检法机关、光明区商务局、西沥海关等开展8场培训,覆盖科研机构法务、企业合规官及律师等1000余人,以高水平法律服务护航企业出海。举办2025华语律师大会·光明站,吸引10国华语律师代表参与,助力14家境内外律所对接辖区企业出海需求。扩充涉外法治人才储备,推动全区7人入选省级、市级涉外法治人才库。
(二)强化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一是突出法治赋能发展。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为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参谋和法务支撑,办理合法性审查事务1188件,出台法律意见3600份,为光明区“3+3+1”产业政策出台,为重点产业项目加速落地,为十五运会赛事成功举办等重大事项提供法治保障。二是以高质量“应诉+复议”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以应诉十二条、复议十二条为纲,推动复议案件高效办结,90%案件在复议阶段案结事了。加大应诉攻坚,实现全年高质量应诉。统筹化解重点疑难、历史遗留案件,通过源头治理推动依法行政。三是强化依法依规决策。根据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公平竞争审查等要求,梳理全区涉企产业政策,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8次,清理文件30份。出台产业发展、土地资源等重点领域区政府规范性文件6份,年内现行有效49份。制定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5项、听证事项目录2项。四是凝聚权力监督合力。自觉接受广泛监督,办理人大建议541件、政协提案152件、检察建议书18份。聚焦民生实事、十大攻坚等专题工作,常态化接受人大审议、向人大报告。聚焦涉企执法开展法治督察,通过全覆盖调研,形成10余条工作建议。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公开政府信息12497条。强化数字政府建设,全省率先接入国家级区块链基础设施,诉求按时办结率100%,满意率99.99%。
(三)提升执法质效,系统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一是强化执法监督。成立光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开展“案源治理”行动,按月滚动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实现100%全覆盖,并结合评查经验,出台全市首个《行政执法案卷必看40条》,在全市“沙场秋点兵”执法竞赛获二等奖,执法监督案例入选全市十佳优秀案例,1名执法人员获评“坚守执法二十年”荣誉称号,执法工作走在全市前列。二是为基层减负赋能。深化行政执法“五个一”工作体系,发挥执法“吹哨”、会商等机制作用,组织开展10余场“我们一起执法”等活动,基层疑难问题化解率超99%。代表深圳市参与全省街道执法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稳妥推进街道执法事项回收准备工作。三是规范涉企执法。深入落实专项行动,聚焦“四乱”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办理减免罚案件719宗,为664家企业减少罚款,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四是探索非现场执法。全国率先试点智能视频巡逻,相关做法入选全国智慧警务典型案例、创新论文。深化应急领域远程视频执法,为全市试点探路先行。
(四)服务经济发展,推动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做优商事调解试点。司法部商事调解标准化试点工作基本完成,12项团体标准有效填补全国商事调解工作统一标准方面的空白。二是深化法律服务业发展。入驻光明法务大厦的5家机构已正式运营,1家美国律所完成意向签约,集聚效应全面强化。依托光明科学城法律服务联盟,举办法律服务活动95场,培训企业2353家。三是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制定社区股份公司内控合规制度范本,推动清缴追回资金。组织开展法治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等活动,为辖区300余家企业提供合规指导。开展“信用+合规”建设,制定14个专业领域合规指引,覆盖企业超万家。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获批设立“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工作站”,推动辖区企业入选中国专利银奖项目1项、优秀奖项目4项。打造15家商业秘密保护试点单位,引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14家,提供全方位知识产权保护。
(五)深化纠纷化解,构建基层治理法治化新格局
一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探索社区治理新路径,经过2年谋划、攻坚,推动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入围“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候选单位。建成“法治前哨站”阵地68个,累计化解矛盾纠纷3717宗,挽回经济损失1327.62万元。二是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全市率先推动区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作,化解纠纷7万余宗,办结率达97.9%,相关经验获中央政法委《长安》杂志刊发。深化“三源共治”模式,办理案件73028宗,万人成诉率全市最低。三是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光明公安分局获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为全市唯一。率先打造取现拦截打击模式,诈骗资金拦截率居全市第一,避免群众经济损失近1100万元,相关做法获广东省公安厅推广。四是开展多元特色普法。完成“八五”普法收官,依托光明法治公园开展多元普法活动。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1739人次,考试优秀率达96.94%。制作《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专题节目,获全市优秀组织奖、最佳传播奖。
二、存在不足
今年以来,光明区对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取得了以下成效:常态化开展法治培训,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全面提高;抓牢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发挥执法“吹哨”机制等作用,区街联动全面加强;深挖总结法治工作亮点,“统筹入企+扫码监督”等走在全市、全省前列。
2025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学用结合还不够紧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力度还不够。二是个别领域法治改革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改革举措的系统性、创新性与发展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基层法治力量有待进一步充实,法治支撑保障力度与基层需求还存在差距。主要原因剖析如下:一是法治思维和意识培育的针对性与实践转化机制还不够完善。二是个别领域改革的系统性谋划和整体推进力度有待加强。三是基层法治资源保障与协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计划
(一)强化统筹调度,推动法治建设实现新提升
一是深化思想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等,以打造“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先锋区”为中心定位,主动谋划“十五五”期间的法治工作与重点项目。二是强化统筹协调。发挥“守门人”“调度者”双重职能,为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把好法治关口,确保每一项决策都于法有据、合法合规,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重点工作。三是培育创新成果。组织各单位积极承担改革创新项目试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
(二)紧扣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提质增效
一是强化科学决策。充分调动全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专家学者等法治资源,完善“内部审查+外部协调”机制,精准护航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全链条法治保障。二是提升复议应诉效能。研究制定行政复议工作办法,持续提升复议工作规范化水平和案件办理质效,聚焦重点领域,强化培训赋能,提升全区各单位依法行政能力。三是规范行政执法。持续优化“五个一”体系,提升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聚焦新一轮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双向吹哨”机制,推动街道协助区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执法事项回收工作。发挥光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作用,全覆盖推进案卷评查。深入落实规范涉企专项行动要求,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
(三)突出重点任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着力为企业减负。深化“统筹入企+扫码监督”,加大各类政府入企行为的统筹力度,要求政府人员凡入企必组团、必扫码,提升企业满意度。二是深化涉外法治建设。依托光明法务大厦集聚效应,推动外国律所机构入驻,支持1家律所推行粤港澳联营模式。组织西沥海关、商务局等部门,擦亮涉外法治品牌,护航企业出海。三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深化“三源共治”,发挥区级综治中心实体化效能,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常态化开展“局长讲法”活动。启动“九五”普法,丰富“一月一主题”等活动,升级“法治四季”等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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