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法治政府建设核心任务,聚焦统计主责主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长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持续优化统计法治环境,推动统计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把牢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统计法治建设
(一)深学笃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带头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弘扬务实作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恪守诚信诚实、依法统计的职业道德。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研讨、请专家作辅导报告等方式,常态化开展集体学习、专题研讨,全年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重要文章40余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基层统计法治建设全过程各领域。
(二)压实责任,注重强化法治建设担当。局党组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统计部门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明确法治建设重点任务与责任分工,持续完善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统计法治工作体系。严格执行年度报告制度,局党组将法治统计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均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严格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主持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听取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研究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举办法治专题分享会,为全区150余名领导干部作统计法治培训,增强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带头倡导尊法学法普法,全局干部职工“学法”活动及格率、网络学习完成率均达100%。
(三)建强机制,深化完善法治推进体系。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规定,复盘历年统计执法卷宗,规范统计执法检查程序机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区专项法治培训7次,持续提高统计执法水平。围绕“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举办多场主题宣讲活动,发放统计法治宣传资料800余份,营造良好学法氛围。制定推行《光明区统计局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提升统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性,指导和加强统计执法干部培养培育工作,全年开展统计法治“小课堂”局内培训3场次、参训50余人次。印发实施《光明区统计业务培训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统计进企业、进单位、进项目、进党校、进社区系列培训40余场次,覆盖全区党政领导干部400余人、600余家企事业单位2000余名专职统计员,“大统计”融合培训体例加快成型。
二、依法履职尽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统计事业发展
(一)夯实根基,坚持数据质量第一原则。高站位开展全面质量核查,探索开展企业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抓好各专业源头数据质量的监督和管理,防治统计造假开展“四上”企业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提升统计核查效能,对企业上报数据“随报随审”,组织开展各专业企业常态化数据质量检查,全年现场核查77家次、线上核查1800余家次,并对100家工业企业产值、营收佐证材料数据作二次核查,全区“四上”企业统计电子台账覆盖率达100%,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配合开展“统筹执法+扫码入企”全区行动、随信综合查等工作,探索“核实核查+服务指导”统筹执法机制,联合财政部门开展统筹执法检查,切实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服务到位”,执法效能大幅提升。
(二)加强监督,筑牢防治统计造假堤坝。筑牢领导干部思想防线,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纳入全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统计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纳入区委常委会会议学习议题,邀请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郭驰同志带队赴光明区开展统计宣讲系列活动,召开全区统计法治工作会议,面向全区产业部门举办统计法治主题培训,持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推进完善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机制,配合区委巡察办协助核实有关情况并协同开展巡察整改,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有效加强监督制约实效。
(三)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提高依法履职能力。高标准推进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时限与标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统计数据和重要工作动态等法定内容,全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56条,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高质量回应民众关切,对各类申请和诉求均第一时间组织研判、核实情况,及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接收办理“民意速办”平台转办工单20件,办理满意度达100%。高效能共享政务数据,依法依规发布统计公报、月报、年报、年鉴及专题分析报告等核心统计资料30余条,通过官网、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借助图文解读、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增强数据可读性,有效提升统计服务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三、正视问题挑战,清晰认识统计法治建设薄弱短板
关于2024年区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三个方面问题和不足,区统计局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持续加以改进:一是高度重视统计执法力量培养,坚持以“考核优先、评优激励”为导向,把政治素质与业务能力作为统计干部选拔培养的核心标准,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价机制。积极鼓励符合条件干部踊跃报考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二是改进和完善统计法治宣传工作。通过创新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频次等角度推动法治宣传,进一步推动全民知法、守法、用法。三是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持续优化统计政务服务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及时透明,极大提升了群众对统计指标查询的便捷性与满意度。
2025年,区统计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进一步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一是统计法治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宣传覆盖范围上,统计法宣传力度有限,多集中于“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特定普法节日,且活动多在工作日开展,部分调查对象难以参与,存在宣传盲区。在宣传内容上,往往停留于法律条文解释,对统计违法行为的危害性缺乏深刻剖析,导致部分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对法律法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宣传方式上,仍较多依赖发放资料、现场设点咨询等传统模式,对新媒体平台的运用和创新不足,在推动相关部门深入学法、走近调查对象细致讲法方面任重道远。二是基层基础建设仍有薄弱环节。执法人员专业素养有待提升,新考证人员执法经验不足,缺乏实战演练,执法业务能力有待提高。街道、社区等基层统计人员岗位变动频繁,部分人员业务积累少,在数据采集和分析过程中仍存在不规范、不严谨的现象。
四、明确目标方向,奋力开创光明统计法治建设新局面
2026年,区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奋力开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为“十五五”良好开局和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
(一)聚焦依法统计,深化精准普法与法治建设。坚决贯彻落实《统计法》,将法治作为统计工作的基石。探索分层分类精准普法,着力强化“关键少数”法治意识,推进统计法治教育科学化,面向统计人员组织开展统计法治轮训,面向调查对象利用报表布置、数据核查、调研走访等时机“送法入企”。构建常态化学习教育机制,利用业务培训会、工作布置会等载体,把学习政策性文件、法律法规与业务培训相结合,把统计违法典型案例、统计信用列入必讲内容,持续提高全局人员知法、守法、用法能力。
(二)聚焦数据质量,确保依法纳统与数据真实。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重点聚焦统计数据真实性,提升依法统计服务的精准性和前瞻性。落实“采集—审核—评估—整改”全链条数据质量控制要求,确保数据源头可溯、质量可靠。总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等大型普查调查数据质量控制经验,重点关注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开展情况,探索完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数据质量追溯与问责机制,层层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着力营造真实准确数据质量生态。
(三)聚焦监督职能,强化协同贯通与规范执法。推进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贯通协调,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的工作机制,提升统计监督权威性和有效性。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深化跨部门统筹执法成效,主动改进作风、优化方式方法,既防止检查过多、执法扰企,又保证必要检查规范高效开展,把“严”的基调长期贯穿于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现、调查和处理全过程,切实维护统计工作严肃性和政府统计公信力。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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