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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完善临界预防机制建设 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日期:2024年 09月 23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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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光明区检察院召开《深圳市光明区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分级干预协同工作办法》文件会签仪式暨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分级干预学术研讨会活动。

  在现场嘉宾的见证下,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光明公安分局、区群团工作部、区人民检察院以及六个街道办的领导共同签署了《深圳市光明区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分级干预协同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标准及干预模式、转介机制等内容。

  会签仪式后,召开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分级干预学术研讨会。研讨会汇报了未成年人临界预防机制建设的相关情况,与会人员进行深入研讨与交流。

  研讨会上,暨南大学少年及家事法研究中心张鸿巍教授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与临界预防分级干预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张教授指出,光明区检察院在未成年人保护与治理领域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检察人员的专业性,依法履职,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贡献了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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