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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水务局2023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需求公告

日期:2023年 04月 18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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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自行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需求表

项目名称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采购部门

执法大队

预算金额(元)

95万元

第三方造价机构审核金额(元)

70万元

项目背景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光府规〔2020〕3号)中第五条第一款“区政府、区直各部门、区属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均应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为本单位行政管理工作提供全面法律服务”及第十一条“各单位法律顾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原则上一年一聘,专项法律顾问除外”的规定,我队于2022年签订的《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合同编号SWJ20220502)将于2023年5月5日到期,为促进依法行政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拟通过比价询价方式自行采购2023-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负责为局属各科室提供法律咨询及培训等服务工作。

投标人资质要求

采购服务律所需派驻驻点律师助理(1名)全程参与、驻点执业律师(2名)常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驻点执业律师需取得律师执业证并有2年以上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验;驻点律师助理需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5万元(不含)以下

□询价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直接委托

☑预算金额5万元(含)以上

☑询价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特殊项目

□直接委托

预算清单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需求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预算限额(元)

1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1

1


70万元

具体技术要求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但不限于:

(1)为行政处罚案卷(30件)的调查取证、案卷制作提供法律咨询,对整个案件提供合规审核、参与案审会会议,并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法律意见书(一般事务三个工作日内,紧急事务两个工作日内,重大疑难事务可经双方协商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七个工作日);

(2)审核及修订我局对外签订合同(100件),并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法律意见书;

(3)对不良行为案件(3件)的认定提供法律意见及合规审核,并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法律意见书;

(4)对行政检查案件(30件)的调查取证、案卷制作提供法律咨询,对整个案件提供合规审核,并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法律意见书;

(5)进行制度文件审核(15件),包含全流程工作指引、制度安排、法律风险把控等事项,并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法律意见书;

(6)参与法制审核专题会议(5次),包含提供全程法律咨询及会议风险提示;

(7)根据我局的要求为甲方梳理权责清单(2次);

(8)根据我局依法行政等要求,起草或修订相关制度(15件);

(9)协助我局开展法制培训(10次);

(10)协助我局审核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的相关材料(1次);

(11)参与我局的案卷评查(50件);

(12)代理我局的行政复议案件(3件);

(13)代理我局的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案件(3件);

(14)代理我局的行政强制案件(3件);

(15)根据我局的要求提供专项法律咨询(15件),并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6)为我局提供其他与法律法规有关的法律审核服务。

商务需求

验收方式:按照《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对去年整一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情况进行考核;

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正式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暂定价的50%;在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满6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进度款;合同总额剩余的20%作为年度考核的预留费用,根据考核结果予以支付,考核结果为合格则足额支付预留费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不支付预留费用。

联系人:骆工,联系方式:0755-8821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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