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光明区长圳第二学校(暂定名)建设工程项目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向公众征求意见,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三)申请事项:迁移城市树木33株、砍伐城市树木51株。
(四)项目位置:玉塘街道长圳社区光侨路与东长路交汇处。
(五)种植地点:光明区马田街道根玉路旁规划土地综合事务中心AOM16_002地块。
二、申请理由
经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批准,光明区长圳第二学校(暂定名)建设工程项目因基坑开挖需永久迁移城市树木33株、砍伐城市树木51株,不涉及古树名木、大树、老树、行道树。
三、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4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联系人 谢工 电话88211781;
(二)电子邮箱反馈:cgjjgk@szgm.gov.cn。
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