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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4年 12月 27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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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0日至2024年1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教育局党组进行了巡察。5月1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教育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区教育局党组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组织部署。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传达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部署巡察整改各项工作,研究整改措施,促进领导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齐心协力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及时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有力推动、全面监督;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牵头整改、定期研究、跟踪问效;各责任科室明确目标、倒排计划、闭环整改,全面细化整改责任,对巡察整改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机制,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最大化。

  (三)开好民主生活会,全面进行政治体检。区教育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自我检视剖析,班子成员逐一作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存在问题,深入剖析整改,为落实巡察整改中后期工作要求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领域的重要指示精神,并结合光明教育实际提出落实举措。二是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印发的每月第一议题指引开展学习,扩大第一议题理论学习内容覆盖面。三是严格制定专题学习计划及研讨内容,定期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

  2.推进“学有优教”工作

  一是加大学位资源供给,缓解片区学位需求。2024年新改扩建中小学校7所,新增中小学位1.18万座。二是督促学校落实主体责任,树立品牌意识,引导学校结合办学理念、办学特色等打造教育品牌。三是大力推进集团化办学,引入优质资源辐射带动区属本土学校发展。截至目前,全区已成立中小学教育集团12个,覆盖基础教育全学段,教育集团化覆盖率达60%。到2025年完成区域集团化办学整体布局,实现集团化办学覆盖率达100%的目标。7月8日,与深圳大学附属中学签署合作办学协议;9月11日,与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3.推动“幼有善育”工作

  一是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强化学前保障,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2024年新改扩建幼儿园5所,新增幼儿园学位1890座。二是整合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完善治理结构和人员配置,稳步推进全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2024年10月,我区作为广东省首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通过国家评估验收。

  4.健全学区划分工作制度

  一是修订完善学区划分制度,印发《光明区新增公办中小学学区划分制度》,明确将征求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意见、进行风险评估等事项纳入学区划分工作流程,推动学区划分工作规范化开展。二是将学区划分纳入局党组“三重一大”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范围。

  5.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

  一是督促相关人员明确检查任务、规范检查流程、确保检查实效,对光明区内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进行逐一摸底排查并建立相应工作台账,按办学许可证的取得情况进行分类施策,确保监管工作项目化、清单化、持续化、责任化。二是修订完善相关规定制度,从“事前、事中、事后”规范各类检查流程。三是通过教育局及街道宣传、检查等方式提高办理办学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占比,目前光明区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有107家,光明区审批机构数量居全市前三,审批占比率居全市第二。四是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的力度。辖区内已有104家合规培训机构已开通资金监管账户,另有32家培训机构已开通“先学后付”支付模式,开通量位居全市首位。

  6.加强风险隐患防控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增强风险隐患研判能力。二是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完善舆情管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三是加强思政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成效、提升育人成效。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重点领域监管方面

  7.加强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认真学习和严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关文件要求,充分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二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细化谈话内容,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工作作风,确保党内谈心谈话深入到位。

  8.加强主责主业监管

  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提高主责主业业务能力。二是完善内控机制,加强相关工作审核监管。

  9.加强采购管理力度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明确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相关规定,提高业务效率。二是修订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严把审核关、审批关,确保所有流程符合相关规定。三是强化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规范招标采购行为,切实提升其业务水平和能力。

  10.规范工程管理机制

  一是加强工程合同把关,规范支付流程,要求业务科室(部门)、法律顾问进行双重审查,加大监督力度。二是以案促学,强化制度学习,采购专员、工程负责人、财务及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学习了解《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办法,增强对工程管理相关制度办法的理解,熟练掌握相关业务。三是修订完善相关文件制度,规范工程建设费用支付。已出台《光明区教育系统工程管理办法》《光明区教育系统合同管理办法》。

  11.加强学校财经监管

  一是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学校审批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先审批再做事后报销的流程,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二是加大对学校财经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审计。

  12.加强教工宿舍监管

  一是制定教工宿舍管理办法,统一标准及方式。二是加强监督,督促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宿舍租金上缴工作。

  13.加强民办学校监管

  一是开展全面排查、核实,要求实际参与教学工作的人员按照规定领取长期从教津贴。二是进一步完善审核机制,对领取从教津贴人员资质进行交叉审核,严把审核关,确保申领人员资质符合条件。三是健全完善补贴资金公示制度,充分发挥民办学校派驻书记监督作用,加强长期从教津贴申报信息公示,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设立长期从教津贴举报邮箱、举报电话。

  (三)关于党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管理工作方面

  14.规范“三重一大”决策机制

  一是修订党组会议事规则,按照议题所需确定上会类型,进一步规范不同会议的议事范围和程序。二是组织全局各层级学习掌握相关制度,确保会议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15.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是根据基层党组织党员人数,按规定、按程序及时调整基层党组织的设置。二是派专人实时关注基层党组织党员人数,提高调整基层党组织的效率。

  16.规范发展党员流程

  一是核查全区教育系统发展党员台账,梳理问题清单,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对照清单及时整改。二是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党务干部能力提升班,提升党务干部发展党员的业务能力。三是加大监管力度,开展不定期抽查,对于不规范的行为及时通报并予以纠正。

  17.加强党费收支管理

  一是安排专人负责党费收支管理,落实月收月缴要求。二是加强学习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规定范围使用党费。

  18.规范干部选拔机制

  一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有关程序的学习,规范干部任用动议程序。二是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考察谈话制度,规范履行考察制度和程序,规范任前公示公告。

  19.加强教职工队伍监管

  一是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公示录用前进行准入核查。二是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教职工录用行为。三是加大对学校选育管用教职工的监督力度。

  (四)关于落实上一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20.加强纪检队伍建设

  一是配备区委教育纪工委书记,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纪检监察工作,增强学校纪检力量。目前已完成两名教育纪工委工作人员的招录工作。二是加快完善教育纪工委架构,开展相关工作。

  21.加强干部出国(境)管理

  一是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已修订印发《光明区教育系统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二是持续加强相关单位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因私出国(境)人员的备案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自觉

  把持续推进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增强慎终如始抓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高效的措施推进长期整改工作。

  (二)坚持力度不减,保障整改落实到位

  对已整改的问题要时时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对短期内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创造条件,逐条逐项解决。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坚持一抓到底,形成闭环,实现清零,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深刻剖析问题背后隐藏的制度缺陷与管理疏漏,快速制定缺失制度,强化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工作机制,力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四)深化整改成效,推动高质量发展

  聚焦共性问题、重点问题,反省问题根源,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持续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以高质量巡察整改推动光明教育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1月18日。

  联系方式: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33号公共服务平台9楼933A办公室;邮政编码:518107;联系电话:0755-88212155;政务邮箱:jyjdwz@szgm.gov.cn。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党组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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