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0日至6月21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29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巡察工作开展以来,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全面认领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的意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深入动员,统一思想。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以及省委、市委、区委有关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全面系统推进整改落实。
(二)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听取整改情况,研究整改过程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动员全局上下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过硬的作风扛牢巡察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三)明晰目标,抓好落实。对标对表认真梳理反馈意见,全面深入剖析问题根源,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等纳入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二是严格按照“第一议题”规范指引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求,规范开展学习,落实“班子成员领学解读、中层正职参学践读、主要领导评学导读”学习机制,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加强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教育,通过组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对“第一议题”规范指引等指导性文件进行全面学习,引导党务工作者学制度、懂政策、促规范,推动“第一议题”制度规范化、常态化、实效化。2024年,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0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14次。
2.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一是推动编制印发《深圳市光明区国土绿化规划》,科学有序推进光明区国土绿化工作,不断拓展城市绿化空间,提升城市绿化品质。大力开展绿化项目建设,2024年推动新建提升科学公园(北翼)、创新公园、法园3座综合公园,精心打造绣花园、开心花园等一批共建花园,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石榴籽公园)等主题公园开工建设,增种乔木2.8万株、新建绿道10公里,打造骑行道示范段18.8公里,助力山水连城绿美光明生态建设。二是组织召开“大美村落”试点项目专题复盘会和专业培训会,深入学习项目管理知识体系,全面梳理工作流程,力求在时效把控、沟通协调及日常督办等关键环节做出实质性改进。积极协同区有关部门,全力配合指导并参与整治提升类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核工作,助力城市建设。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范制度建设和流程”方面
3.大力纠治形式主义
按照市有关工作要求开展市容环境提升工作,优化区内工作方案,建立巡查整改机制,定期梳理反馈巡查情况,帮助街道提前发现问题并做好整改,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4.树牢“过紧日子”思想
一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格审批公务用车油料、维修、保险等运行维护费用。二是加强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本地条件,丰富党组织活动形式。2024年组织开展参观学习、廉政教育等主题党日活动14次,调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活动经费利用率进一步提升。
5.规范采购管理
一是强化建章立制,修订服务类和货物类采购管理办法,新增政府采购相关最新规定,细化、完善集中采购、自行采购流程,规范部分表述。二是强化过程监管,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采购管理办法,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完善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6.加强工程前期管理
一是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前期管理有关规定,在前期策划和项目统筹阶段组建项目组,对项目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二是探索设计任务书前置新模式,启动修订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前期管理办法,项目前期先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充分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三是安排专人跟进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共同推进前期工作。
7.加强工程招标管理
一是修订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明确招标组织架构,提出保密及廉洁管控要求,细化招标各阶段流程,增加代建招标备案等规定。二是加强投标单位关联关系审核,在招投标阶段的资格审查环节,严格排查各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情况。三是去函招标代理、监理单位,对其在招标管理、资格审查、系数套取等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严肃批评,并按合同约定扣除违约金。
8.加强工程变更管理
一是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等要求,严格审核工程变更。二是每月开展资料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每周召开工作会议通报项目变更进展,督促完善工程资料,有力推进项目变更管理和审批。2024年9月以来,累计召开通报会15次,完成变更审批66份。
9.加强工程工期管理
一是印发关于加强工程项目工期延期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工期延期审批制度,细化责任分工,规范审核流程,明确延期申报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分级审批。二是严格落实工期管理,要求参建单位签订承诺书,压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施工进度管控。
10.加强工程资料管理
一是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相关项目钢筋、混凝土主要材料的使用情况和检验批资料进行核查。2024年9月以来,已核查10个钢筋检验批、14个混凝土检验批资料,检测资料齐全,报告真实有效。二是按照在建项目“资料月月查”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在建项目第三方检测报告内容和报告二维码专项检查,确保在建项目检测资料真实、准确、完整。2024年9月份以来,已检查8个在建项目,未发现问题。三是全面收集、系统梳理相关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资料,并按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处罚。四是积极与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沟通对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文件归档与档案移交工作,组织开展档案移交培训,压实参建各方档案工作主体责任。
11.加强工程结算和转固管理
一是分级分类梳理工程结算项目,摸排难点堵点,明确推进计划,建立台账进行跟进、督办。组织召开结算推进会、专项约谈会协商推进工程结算进度。二是建立健全在建工程转固机制,启动修订资产管理办法,将在建工程转固纳入资产管理,明确转固及移交的时间节点、工作流程及后续资产管理,确保新完工的项目及时转固。
12.加强工程接收和管养
一是严格按照《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清单(试行)》要求,落实项目建设和管理,认真核查现场,做好场地移交工作。二是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集中学习树木管养规范及相关要求,加强绿地树木日常巡查和精细化管理,提高树木管养水平。安排专人跟进占绿项目情况,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按要求做好整改工作,确保迁移树木长势效果。三是2024年10月下发关于做好安保人员持证管理的通知,要求安保人员按照合同要求100%持证上岗。召开区管公园管理专项整改会议,进一步部署整改工作,并组织对公园保安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
(三)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干部教育和管理”方面
13.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
一是2024年3月修订党组会议议事规范,并同步制定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局党组各项决策的酝酿、讨论和表决等程序,局党组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不断提高。二是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范,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上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对符合党组会议事范围内的事项均已按要求提请党组会议审议,并按程序表决形成决议。2024年累计召开党组会42次。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党组会议议事规范,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程序意识,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执行到位。
14.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议事决策制度
一是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范,落实末尾表态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组会议议事规范有关要求,落实回避制度,并加强会前提醒。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组会议议事规范,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程序意识,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执行到位。
15.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
一是已安排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本领强的党员从事党务工作,党组会议记录、党费收缴等工作均确保由党员工作人员跟进完成。二是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要求做好支部换届选举,规范严谨做好会议记录和存档。党务工作者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培训和自学自研,全面学习掌握党务知识,不断提升能力素质。三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坚持从严从实、分级负责、坦诚恳切、经常及时、注重实效原则,认真开展日常沟通、职务调整、考核反馈、提醒帮助和专题谈心谈话,重点加强对财务等关键岗位人员的谈心谈话,及时梳理记录谈话内容并存档。
(四)关于“上一轮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6.防范零星工程采购风险
修订采购管理办法和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零星工程采购的管理,加强对投标供应商的资质审核,鼓励多家供应商报价,坚持竞价与择优相结合,规范开展限额以下的工程采购及工程配套服务采购。
17.加快清理长期挂账
一是加快推进长期挂账问题整改,实行分级分类逐步清理,督促经办人尽快取得相关凭证,及时销账。二是建立对账机制,做好月度、季度和年度对账,及时纠正账务,核销往来。
(五)关于“巡察原中共深圳市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党组发现的问题”方面
18.规范重大项目招投标
严格按照集中采购有关规章制度实施,开展重大项目招投标工作,组织采购小组成员详细研究招标文件细则,确保招标文件内容符合采购需求及采购相关规定。
19.加强国有土地出入库管理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2024年12月印发土地接收及移出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地块接收及移出工作流程。
20.推进信息化项目问题整改
一是组织开展项目结算和专项审计工作,对过程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并依据结算和审核结果进行整改。二是在开展信息化项目建设前,充分做好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必要性论证和市场调研,将设计方案报主管部门进行全面技术审核,加强建设过程管理,压实监理单位职责,严格按照验收标准执行项目验收。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摆在首位,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严格履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通过以上率下、层层落实,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二)持续深化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把巡察整改融入全局中心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针对重难点问题和短板弱项,紧盯不放、深挖病根,并举一反三、及时纠正,通过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认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提升整改成果。总结整改落实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对集中整改阶段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做到“发现一个问题,补齐一批短板”,有效发挥治本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3月4日。联系电话:0755-23400359;邮政信箱: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华夏路光明商会大厦12楼1240办公室;邮政编码:518107;电子邮箱:gmxqcgjbgs@szgm.gov.cn。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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