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催告人姓名聂玖兴,身份证3625021984*******7。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于2024年11月1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光公(马田)行罚决字〔2024〕6685号],你未履行罚款缴纳,我局于2024年12月3日作出《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催告书》[深光公(马田)催字〔2024〕720号],因未能直接或邮寄送达,依据相关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该催告书。
内容如下:1.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缴清应缴罚款人民币贰佰元(缴纳方式:微信或者支付宝搜索“深圳财政”在“便民服务-非税缴费-一般非税缴费”输入缴款码,按照操作提示即可完成缴费,或者直接使用微信或者支付宝的“扫一扫”扫描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通知书右上角的二维码,即可缴纳,缴款码或二维码请联系民警获取)。2.你有权陈述和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卢警官,联系电话:1818869****)
被催告人姓名王乐,身份证2321311988*******0。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于2024年11月2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光公(马田)行罚决字〔2024〕6877号],你未履行罚款缴纳,我局于2024年12月10日作出《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催告书》[深光公(马田)催字〔2024〕722号],因未能直接或邮寄送达,依据相关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该催告书。
内容如下:1.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缴清应缴罚款人民币伍佰元(缴纳方式:微信或者支付宝搜索“深圳财政”在“便民服务-非税缴费-一般非税缴费”输入缴款码,按照操作提示即可完成缴费,或者直接使用微信或者支付宝的“扫一扫”扫描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通知书右上角的二维码,即可缴纳,缴款码或二维码请联系民警获取)。2.你有权陈述和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卢警官,联系电话:1818869****)
被催告人姓名叶强,身份证5105031986*******4。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于2024年12月1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光公(马田)行罚决字〔2024〕7345号],你未履行罚款缴纳,我局于2024年12月30日作出《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催告书》[深光公(马田)催字〔2024〕740号],因未能直接或邮寄送达,依据相关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该催告书。
内容如下:1.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缴清应缴罚款人民币贰佰元(缴纳方式:微信或者支付宝搜索“深圳财政”在“便民服务-非税缴费-一般非税缴费”输入缴款码,按照操作提示即可完成缴费,或者直接使用微信或者支付宝的“扫一扫”扫描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通知书右上角的二维码,即可缴纳,缴款码或二维码请联系民警获取)。2.你有权陈述和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卢警官,联系电话:1818869****)
被催告人姓名朱中,身份证5130291976*******9。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于2024年12月2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光公(马田)行罚决字〔2024〕7540号],你未履行罚款缴纳,我局于2025年1月6日作出《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催告书》[深光公(马田)催字〔2025〕4号],因未能直接或邮寄送达,依据相关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该催告书。
内容如下:1.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缴清应缴罚款人民币贰佰元(缴纳方式:微信或者支付宝搜索“深圳财政”在“便民服务-非税缴费-一般非税缴费”输入缴款码,按照操作提示即可完成缴费,或者直接使用微信或者支付宝的“扫一扫”扫描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通知书右上角的二维码,即可缴纳,缴款码或二维码请联系民警获取)。2.你有权陈述和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卢警官,联系电话:1818869****)
被催告人姓名张磊,身份证4206241986*******7。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于2024年12月2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光公(马田)行罚决字〔2024〕7649号],你未履行罚款缴纳,我局于2025年1月22日作出《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催告书》[深光公(马田)催字〔2025〕14号],因未能直接或邮寄送达,依据相关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该催告书。
内容如下:1.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缴清应缴罚款人民币贰佰元(缴纳方式:微信或者支付宝搜索“深圳财政”在“便民服务-非税缴费-一般非税缴费”输入缴款码,按照操作提示即可完成缴费,或者直接使用微信或者支付宝的“扫一扫”扫描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通知书右上角的二维码,即可缴纳,缴款码或二维码请联系民警获取)。2.你有权陈述和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卢警官,联系电话:1818869****)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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