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强化落实三防责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落实防汛责任制,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现将光明区小型水库、河道、泵站、水闸等水务设施防汛“三个责任人”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1.小型水库(山塘)防汛责任人名录
2.河道防汛责任人名录
3.水闸防汛责任人名录
4.泵站防汛责任人名录
5.低洼易涝点防汛责任人名录
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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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 03月 12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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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强化落实三防责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落实防汛责任制,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现将光明区小型水库、河道、泵站、水闸等水务设施防汛“三个责任人”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1.小型水库(山塘)防汛责任人名录
2.河道防汛责任人名录
3.水闸防汛责任人名录
4.泵站防汛责任人名录
5.低洼易涝点防汛责任人名录
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