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光明区东周公园停车场管理秩序,经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审批合格,东周公园停车场按三级区域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现决定自3月24日起,启动东周公园停车场正式收费。具体通告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一)30分钟内免收费(燃油车),60分钟内免收费(新能源车);
(二)小型车临时停放
1.工作日:
高峰时段(8:00-20:00)首小时5元,第二小时起0.5元/半小时,非高峰时段(20:00-次日8:00)每小时0.5元。
2.非工作日(包括法定节假日):
首小时3元,第二小时起0.5元/小时。
(三)大型车临时停放
1.工作日:
高峰时段(8:00-20:00)首小时10元,第二小时起1元/半小时;非高峰时段(20:00-次日8:00)每小时1元。
2.非工作日(包括法定节假日):
首小时6元,第二小时起1元/小时。
(四)超大型车临时停放
1.工作日:
高峰时段(8:00-20:00)首小时15元,第二小时起1.5元/半小时;非高峰时段(20:00-次日8:00)每小时1.5元。
2.非工作日(包括法定节假日):
首小时9元,第二小时起1.5元/小时。
二、相关要求
停车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在停车场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55-27405916,监督邮箱地址:cgjgyglb@szgm.
gov.cn。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3月17日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