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项目宗地A650-0385,总占地面积12222.85平方米,计规定容积率≤4.5;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55002平方米,其中:住宅50082平方米,商业30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500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IDEA 空间):3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20平方米 ; 二、 本项目整体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等相关要求配建机动车停车位、充电桩以及非机动停车位,本项目(宗地号:A650-0385)机动车停车位总数不少于800个。 三、 本项目总户数为 545户,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总数共800个。其中标准停车位772个,无障碍停车位4个,微型停车位35个(按0.7系数折算后约24个)。本项目机动车停车位全部位于地下,其中地下一层约248个,地下二层约279个,地下三层约274个(以上各楼层车位数中微型停车位按0.7系数折算)。 四、 本项目停车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资源共享、配套共用,本项目车位由普通商品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商业及公共配套设施共用。公配物业及来访车辆可停入住宅车位区域,临时车辆、外来车辆停车需服从物业公司管理,并缴纳相应的停车费用。暂定停车收费标准:本项目业主机动车停车按月收费,人民币 250 元/月;外部临时车用户临停采用第一小时5元,第二小时起1元/小时,每天最高收费10元 。最终停车收费标准,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准为准。 五、 本项目机动车标准停车位及标准充电停车位尺寸约为2.4米×5.1米/2.4米×5.3米;无障碍停车位及无障碍充电停车位尺寸约为3.7米×6.0米;微型车位及微型充电停车位尺寸约为2.2米×4.3米。 六、 本项目地下各类型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及分布情况: 1、 标准停车位共772个,其中地下一层235个(含226个标准充电停车位),地下二层272个,地下三层265个。 2、 无障碍停车位共4个,其中地下一层3个(含2个无障碍充电停车位),地下二层1个。无障碍停车位,呈不均匀分布,地下一层分布于:1个位于1栋北侧,2个位于3栋南侧(2个无障碍充电停车位);地下二层,1个位于2栋南侧。 3、 微型停车位共35个(按0.7系数折算后约24个)。其中地下一层14个(按0.7系数折算后约9.8个),含微型充电停车位12个;地下二层8个(按0.7系数折算后约5.6个);地下三层13个(按0.7系数折算后约9.1个)。 地下一层2个普通微型停车位,位于1栋北侧;12个微型充电停车位:6个位于3栋核心筒附近,4个位于2栋核心筒附近,2个位于1栋核心筒附近。 地下二层8个普通微型车位,2个位于3栋核心筒附近,2个位于2栋核心筒附近,4个位于1栋核心筒附近。 地下三层13个普通微型车位,3个位于3栋核心筒附近,6个位于2栋核心筒附近,4个位于1栋核心筒附近。 七、 本项目设有五处非机动车停车位(共253个),分别设置在1栋商铺东侧及南侧、2栋北侧、3栋北侧及西侧、4栋西侧。其中4栋西侧设有非机动车充电车位51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