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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富力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第四批)的公示

日期:2025年 03月 2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光明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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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富力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拆除范围用地面积51199.0平方米。此次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的建筑物共84栋,建筑面积合计为27337.78平方米。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规定及《光明区城市更新项目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指引》要求,现将该更新单元范围内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第四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2)。

  一、现场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翠北路8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翠湖社区工作站、社区股份公司,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碧园路与光明大街交叉口西南120米;

  (三)项目现场,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街32号。

  二、网上公示网址

  http://www.szgm.gov.cn/。

  三、平面媒体公示

  深圳特区报。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5个自然日,自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4月3日。

  五、意见反馈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异议。期满未提出异议或者逾期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联系人:邱工,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办事处环卫综合大楼404,联系电话:0755-29099243)。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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