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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深房光明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公配物业用途调整为普惠性婴幼儿托育中心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5年 03月 21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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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公共服务,光明区卫生健康局对光明街道光明社区深房光明里周边公共服务资源开展了专项调研分析,拟将深房光明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公配物业用于建设普惠性婴幼儿托育中心。具体情况如下:

  一、周边社康和托育机构校核情况

  (一)社康情况。深房光明里位于光明街道光明社区,该社区常住人口33821人(数据来源:广东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一公里范围内现有社康2个,距离传麒山社康400米;距离深圳中医院光明区城市广场社康450米。以上社康可以覆盖该片区的需求。

  (二)托位情况。托育机构的规划配置标准为8托位/千人,光明区托位参照幼儿园标准,上浮系数为1.19,规划学位数=规划标准*规划人口*上浮系数。该片区规划托位数应达到33821*8/1000*1.19=322个,目前社区有2家托育机构,提供托位120个,托位缺口202个。  

  二、调整依据

  (一)《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23年局部修订版)明确:加快构建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实现“幼有善育”。考虑我市大部分用地为建成区且新建和更新改造居住类项目供给有限,鼓励各类主体利用现有物业,在满足安全、卫生、防护等标准的前提下,改造为托育机构。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提出,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提出,非独立场所按照相关安全标准改造建设托育点并通过验收的,不需变更土地和房屋性质。

  三、公告事项

  为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经综合研判,拟统筹深房光明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公配物业用于建设普惠性婴幼儿托育中心(见附件1),同时面向社区免费提供科学育儿、亲子活动或临时托等服务。现就该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众意见征询表(见附件2)填写您的宝贵意见,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20日24时止

  (二)意见反馈途径

  1.电子邮件:wjjjfk@szgm.gov.cn

  2.联系电话:0755-88212149

  3.联系地址:光明区玉塘街道科润大厦A栋1306室

  特此公告。


  附件:1.公配物业用途调整信息表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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