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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 03月 1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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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及《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深财规〔2020〕7号)的有关规定,经光明区财政局审核,以下机构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审批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
许可证编号
业务类型
变更前
变更后
1
深圳市亚德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DLJZ44031120210037
公司地址变更
深圳市光明新区马田街道将围社区公明医院旁4排4栋701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将围社区将石新村四排4号101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