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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财政局关于代理记账机构变更地址的公示

日期:2025年 03月 1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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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及《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深财规〔2020〕7号)的有关规定,经光明区财政局审核,以下机构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审批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

许可证编号

业务类型

变更前

变更后

1

深圳市亚德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DLJZ44031120210037

公司地址变更

深圳市光明新区马田街道将围社区公明医院旁4排4栋701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将围社区将石新村四排4号101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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