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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日期:2025年 04月 0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新湖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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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部署,2025331日至20256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新湖街道党工委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新湖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重点岗位相关工作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9925198956(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设“二维码”,微信扫一扫即可反映问题;设专门邮政信箱:广东省深圳市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新湖街道办事处5号楼1楼大堂46号邮政信箱,邮编518000,信封上注明“区委第一巡察组收”;在光明区新湖街道1号楼电梯口、楼村社区便民活动室门口、新湖街道圳美社区一楼纪检信箱旁、光明区新湖街道新羌社区工作站一楼各设置1个“区委第一巡察组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5627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有关情况。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第一巡察组

  202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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