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的通知》(深城管规〔2023〕1号)及《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社区及各街道办事处初审,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审核等程序,现将光明区2024年度垃圾分类候选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或发邮件形式向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3日,共7天。受理电话:0755-88213437(地址:光明街道光明商会大厦17楼1732办公室;光明区垃圾分类处置中心政务邮箱:ljflczzx@szgm.gov.cn)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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