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0日,我局于深圳赢和中医诊所先行证据保存标有“LSZ-ZYPSJ-1898F”字样的仪器1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已于2023年8月15日解除证据保存。因当事人明确否认上述物品归其所有,且我局已通过多种途径均无法联系到当事人提供的该物品的使用者,现决定对该物品予以公告招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五、三百一十八条之规定,我局现面向公众发布招领公告,望该物品的实际所有权人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所有权凭证前往我局认领。
本公告期间届满仍无人认领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对上述物品按照无主财物处理,归国家所有。
公告期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6年4月17日止。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汇处科润大厦A栋13层。
联系人:刘先生,谢女士;联系电话:19925237287。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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