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试点办法》(粤发改投资〔2011〕1057号)《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光明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4〕16号)有关规定,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对2025年度第一批审批项目(共17个项目)进行公示。
一、公示项目名单
(一)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公务车购置项目
(二)白鸽场及周边区域城中村整治提升工程
(三)门户区南片区交通完善工程
(四)天泽玉河府配建保障性住房项目
(五)光明区2024年城中村供用电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将围旧村、马山头新村振新路北片区)
(六)育新站至光布路新建电缆沟工程
(七)区域卫生信息化(二期)项目
(八)光明区2024年城中村供用电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玉律四区)
(九)光明区2024年城中村供用电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田寮新村片区)
(十)光明区2024年城中村供用电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田新路片区)
(十一)付原坑生态纳土场建设工程
(十二)明湖智谷重点产业片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十三)凤裕路(科林路-凤华路)市政工程
(十四)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医用设备购置(第一批)项目
(十五)光明区老旧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十六)公明排洪渠流域排水管网整治完善工程
(十七)“雪亮工程”视频五期项目
二、公示期限
本公示发布时间从2025年4月25日起到2024年5月15日止,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联系方式见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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