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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告书送达公告

日期:2025年 05月 06日    信息来源: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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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催告人姓名凡雪,身份证3412221988*******X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于2024年06月0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光公(公明)行罚决字〔2024〕2886号],你未履行罚款缴纳,我局于2024年12月4日作出《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催告书》[深光公(公明)催字〔2024〕721号],因未能直接或邮寄送达,依据相关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该催告书。

  内容如下:1.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缴清应缴罚款人民币贰佰元(缴纳方式:微信或者支付宝搜索“深圳财政”在“便民服务-非税缴费-一般非税缴费”输入缴款码,按照操作提示即可完成缴费,或者直接使用微信或者支付宝的“扫一扫”扫描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通知书右上角的二维码,即可缴纳,缴款码或二维码请联系民警获取)。2.你有权陈述和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黄警官,联系电话:18128810928)


  被催告人姓名黎晓浩,身份证4521231993*******9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于2024年08月3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光公(公明)行罚决字〔2024〕5190号],你未履行罚款缴纳,我局于2025年03月03日作出《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催告书》[深光公(公明)催字〔2025〕83号],因未能直接或邮寄送达,依据相关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该催告书。

  内容如下:1.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缴清应缴罚款人民币伍佰元(缴纳方式:微信或者支付宝搜索“深圳财政”在“便民服务-非税缴费-一般非税缴费”输入缴款码,按照操作提示即可完成缴费,或者直接使用微信或者支付宝的“扫一扫”扫描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通知书右上角的二维码,即可缴纳,缴款码或二维码请联系民警获取)。2.你有权陈述和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黄警官,联系电话:18128810928)


  被催告人姓名魏智明,身份证5224221997*******2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于2024年10月0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光公(公明)行罚决字〔2024〕5841号],你未履行罚款缴纳,我局于2025年03月17日作出《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催告书》[深光公(公明)催字〔2025〕104号],因未能直接或邮寄送达,依据相关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该催告书。

  内容如下:1.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缴清应缴罚款人民币叁佰元(缴纳方式:微信或者支付宝搜索“深圳财政”在“便民服务-非税缴费-一般非税缴费”输入缴款码,按照操作提示即可完成缴费,或者直接使用微信或者支付宝的“扫一扫”扫描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通知书右上角的二维码,即可缴纳,缴款码或二维码请联系民警获取)。2.你有权陈述和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黄警官,联系电话:18128810928)


  被催告人姓名黄高福,身份证4514252006******3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于2024年10月1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光公(公明)行罚决字〔2024〕6148号],你未履行罚款缴纳,我局于2025年04月09日作出《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催告书》[深光公(公明)催字〔2025〕119号],因未能直接或邮寄送达,依据相关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该催告书。

  内容如下:1.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缴清应缴罚款人民币贰佰元(缴纳方式:微信或者支付宝搜索“深圳财政”在“便民服务-非税缴费-一般非税缴费”输入缴款码,按照操作提示即可完成缴费,或者直接使用微信或者支付宝的“扫一扫”扫描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通知书右上角的二维码,即可缴纳,缴款码或二维码请联系民警获取)。2.你有权陈述和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黄警官,联系电话:18128810928)


  被催告人姓名黄建浩 身份证4412242005*******1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于2024年10月28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光公(公明)行罚决字〔2024〕6375号],你未履行罚款缴纳,我局于2025年04月09日作出《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催告书》[深光公(公明)催字〔2025〕118号],因未能直接或邮寄送达,依据相关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该催告书。

  内容如下:1.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缴清应缴罚款人民币伍佰元(缴纳方式:微信或者支付宝搜索“深圳财政”在“便民服务-非税缴费-一般非税缴费”输入缴款码,按照操作提示即可完成缴费,或者直接使用微信或者支付宝的“扫一扫”扫描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通知书右上角的二维码,即可缴纳,缴款码或二维码请联系民警获取)。2.你有权陈述和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黄警官,联系电话:18128810928)


  被催告人姓名杨思远,身份证4312301991*******5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于2024年09月0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光公(公明)行罚决字〔2024〕5276号],你未履行罚款缴纳,我局于2025年03月03日作出《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催告书》[深光公(公明)催字〔2025〕82号],因未能直接或邮寄送达,依据相关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该催告书。

  内容如下:1.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缴清应缴罚款人民币贰佰元(缴纳方式:微信或者支付宝搜索“深圳财政”在“便民服务-非税缴费-一般非税缴费”输入缴款码,按照操作提示即可完成缴费,或者直接使用微信或者支付宝的“扫一扫”扫描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通知书右上角的二维码,即可缴纳,缴款码或二维码请联系民警获取)。2.你有权陈述和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黄警官,联系电话:18128810928)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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