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鼓励群众提供有效线索材料,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铲除非法社会组织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现就征集非法社会组织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者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
二、查询方式
查询社会组织是否已在民政部门登记,请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或“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提供的全国社会组织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将举报信息发送至光明区民政局。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材料时,请附上举报联系人、联系方式、举报时间和被举报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组织者、参与人、活动时间及地点、活动内容等信息。请举报人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据线索材料,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欢迎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通过电话或邮箱举报,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材料。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举报方式如下:
光明区民政局
举报电话:27434616
举报邮箱:mzjjs@szgm.gov.cn
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街408号光明大街办公区2111办公室,邮编518017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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