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光明区中心医院续建(二期)工程迁移城市树木事宜向公众征询意见,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三)申请事项:迁移城市树木28株。
(四)项目位置:光明街道华夏路西南侧。
(五)种植地点:光明街道光明大街光明区护理院
二、申请理由
经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概算批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批准,光明区中心医院续建(二期)工程因新建配套用房(污水处理站及垃圾站)及液氧站,需迁移城市树木28株,不涉及古树名木、大树、老树。
三、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7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联系人王工 电话23420925;
(二)电子邮箱反馈:cgjjgk@szgm.gov.cn。
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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