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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 05月 22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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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拟将防御工事等31处公布为光明区第三批不可移动文物(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7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辛女士
联系电话:0755-88211759
电子邮箱:wgltwyk.szgm.gov.cn
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5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