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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城市更新单元设定计划有效期的公告

日期:2025年 06月 11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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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规范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建规〔2025〕4号)相关规定,光明区光明街道竹园片区、凤凰街道塘尾旧村城市更新单元设定有效期事宜已经批准,自公告之日起有效期两年,自2025年5月8日起至2027年5月7日止,现予以公告。

  附件:光明区城市更新单元设定计划有效期情况一览表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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