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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检察院2025年上半年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日期:2025年 07月 11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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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上半年,光明区检察院始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持续加大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力度,引导全体检察人员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行使。现将光明区检察院2025年上半年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予以通报:

  2025年1-6月,光明区检察院共主动记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2件,比去年同期上升23.5%。其中院领导带头填报8件,占比19%。无“零报告”部门,未发现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情形。

  下一步,光明区检察院将坚持把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持续压实主体责任链条,强化学习宣传覆盖广度,深化警示教育渗透深度,推动检察人员做到实事求是、应录尽录、准确填录,切实让如实填报、规范填报、准确填报融入日常、形成自觉,不断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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