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光明区低空经济发展,规范低空飞行券发放与使用,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5年6月至11月组织开展“飞享光明科学城”低空飞行券发放活动,通过发放低空飞行券的方式刺激低空商务、低空文旅、低空物流消费,壮大低空无人机培训市场,制定本实施指引。
一、发放范围
一是地理位置定位在深圳市,持有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居民(含港澳台居民),并于指定的第三方平台成功申领低空文旅、低空无人机培训、低空物流飞行券,于活动时间内在参加活动企业进行低空飞行消费的中国居民。二是持有营业执照的团体,并于指定的第三方平台成功申领低空商务飞行券,于活动时间内在参加活动企业进行低空飞行消费的社会团体。
二、注意事项
(一)对发放对象的要求
个人或团体须提前开设指定的第三方平台账户。
(二)对参与活动企业的要求
1.在光明区实际经营、具有相应资质(其自身或关联母公司、控股母公司具备相应资质的,均可参加本次活动);
2.合法经营且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3.接受规则并支持核销低空飞行券相应的支付方式,商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优惠让利方案,同时保证商品质量、无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行为;
4.商家可通过线下渠道报名参加活动,参与商家须在活动开始前开通低空飞行券核销功能。
5.因在此前补贴活动中套取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的,不得参与本轮活动;涉嫌相关违法违规且仍在被调查中的,暂停本次活动报名资格。
(三)活动管理要求
1.消费者应在符合条件的低空经济企业进行低空飞行消费。
2.经核实参与活动的低空经济企业在活动期间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予以强制退出:
(1)存在误导、欺骗消费者,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侵吞补贴资金或强制捆绑、搭售等不合规行为且未按要求整改;
(2)经核实属于利用刷单、套现、虚假交易、伪造凭证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冒领补贴资金行为;
(3)经核实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4)经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核查认定,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或活动宗旨,可能危害航空安全、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且未按要求整改的。
三、发放内容
光明区低空飞行券分三轮发放,第一轮发放低空文旅、低空无人机培训、低空商务飞行券,第一轮发放结束后进行统计分析,失效回收资金视情况滚动至第二轮发放;第二轮发放低空物流、低空文旅、低空无人机培训飞行券,第二轮发放结束后进行统计分析,失效回收资金视情况滚动至第三轮发放;第三轮低空飞行券具体发放情况视低空飞行券剩余额度、核销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四种飞行券发放数量及额度。每轮发放过程中可视具体情况提前结束或延长时间。在第三方平台成功申领低空飞行券的消费者可根据消费券补贴标准,在参与活动的低空经济企业消费时获得支付立减。
具体安排如下:
(一)低空商务飞行券
补贴形式为:面向团体,在第一轮发放“满20000减18000”抵扣券,共计70张。使用范围:以光明区为起点或降点的任意飞行航线。
(二)低空文旅飞行券
补贴形式为:面向个人,第一轮发放“满550减300”抵扣券,共计2000张。第二轮,发放满550减“最高不超过500”抵扣券,具体抵扣金额及张数视第一轮核销情况、各类机型飞行情况等相关因素综合确定。
(三)低空无人机培训飞行券
补贴形式为:面向个人,发放“满6000减2000”抵扣券(第一、二轮发放,50张/轮)。
(四)低空物流飞行券
补贴形式为:面向个人或团体,发放补贴券“满10减10、满20减15、满30减25”抵扣券,不参与第一轮发放活动,第二轮发放共计7800张。
四、发放形式及使用周期
补贴分为“抽奖制”“核销制”,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可根据补贴资金预算使用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截止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抽奖制流程
适用类型:低空商务飞行券(面向团体)、低空无人机培训飞行券(面向个人)。
抽奖流程:定位在深圳市的用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第三方平台登记报名参加低空飞行券抽取活动,低空商务、低空无人机培训两种类型飞行券分别设置报名通道,报名结束后,由第三方平台公布中奖用户(每个身份ID每轮每种类型中奖1次),并在指定时限内将对应的低空飞行券发放至消费者低空飞行券使用程序的账户内。
使用期限:低空商务飞行券使用有效期为低空飞行券到账起(含当日)4个月内,低空无人机培训飞行券使用有效期为低空飞行券到账起(含当日)45天内,逾期未使用的低空飞行券将自动失效回收。
(二)核销制流程
适用类型:低空文旅飞行券(面向个人)、低空物流飞行券(面向个人或团体)。
核销流程:通过线上小程序抢券或线下售票点核销形式开展低空飞行券发放活动(每个身份ID每轮每种类型领取1次,其中低空物流飞行券涉及的3种不同满减额度的券可各领取1张)。用户支付时即时核销相应金额,单次消费只可核销一张,消费金额需达到飞行券设定的使用门槛才能使用。
使用期限:每轮活动期间。
五、实施流程
为方便消费者,提高兑现效率,提升消费者获得感、幸福感,本次补贴活动遵循“支付立减”原则,流程如下(活动流程根据实施阶段具体情况调整完善):
(一)消费者申领低空飞行券进行消费
遴选出低空飞行券发放服务机构后,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平台申领低空飞行券,依活动类别,于商家线上平台或线下门店享受服务权益。具体如下:
1.低空商务飞行券
由团体通过发放服务机构小程序,进入“低空商务飞行券”活动页面,填写企业名称、营业执照(需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联系人名称、联系人身份证号码、联系人员工证明(需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联系人手机号、短信验证码后参与报名抽奖。在报名期结束后,核对报名信息有效性后由系统进行随机抽奖,并通过发放服务机构短信和小程序中奖结果查询页面通知联系人中奖结果。一个中奖用户仅发1张券,若有效期内未使用,则下轮不得再中奖。因天气等原因行程有变动时,由承办企业另为客户安排飞行服务。
2.低空文旅飞行券(核销制)
由承办企业提供飞行服务。个人用户通过发放服务机构小程序,进入“低空文旅飞行券”活动页面,填写本人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及短信验证码后在发放服务机构小程序上付款抢券。
一个用户最多抢1张飞行券,飞行券限活动期间内使用。因天气等原因行程有变动时,由承办企业另为客户安排飞行服务。
3.低空无人机培训飞行券(抽奖制)
面向16至60周岁个人。用户通过发放服务机构小程序,进入“低空无人机培训飞行券”活动页面,填写本人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短信验证码后进行报名抽奖。在报名期结束后,核对报名信息有效性后由系统进行随机抽奖,并通过发放服务机构短信或小程序消息通知用户中奖结果。若有效期内未使用,下次不得再中奖。
4.低空物流飞行券(核销制)
由承办企业提供快递服务,采用线上快递下单形式开展。个人用户通过发放服务机构小程序,进入“低空物流飞行券”活动页面,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短信验证码后进行付款抢券。后续用户在订单详情页面点击“无人机寄送”按钮跳转至承办企业小程序。用户通过承办企业小程序仅支持用于寄件或收件地址为光明地区的快递线路。
若承办企业在活动开始前,无法顺利开发线上小程序,则采用线下景点专属线路下单形式开展。在光明区具有标志性的地点,设置承办企业无人机快递服务点,用户通过发放服务机构小程序领券后,现场向承办企业的线下工作人员出示,由工作人员核销该券。
一个用户对三类满减券各有一次抢券机会,在下单寄件时一次只能使用一次抵扣权益。低空物流权益限活动期间内使用。因天气或快递突发情况等原因有变动时,由服务商另为客户提供权益变更。
备注:每位参加者仅能使用一个手机号/身份证号参与本活动,同一手机号、身份证号均视为同一用户。虚拟手机号不可参与活动。同一用户每轮仅可参与一次活动,“低空商务飞行券”“低空无人机培训飞行券”“低空文旅飞行券”“低空物流飞行券”为四个单独活动,同一用户可同时参与。消费券需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才能领取使用,仅支持地理位置定位在深圳市,持有境内手机号,且年满16周岁能够开通数字人民币实名钱包的用户。当用户未兑换相应的低空飞行券时,可以发起退款,将由活动平台返回用户已支付的款项,并将权益失效状态同步至相关活动承办企业。用户可向发放服务机构或企业申请支付金额对应的发票。
六、附则
(一)本实施细则由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咨询电话:0755-88212029。
(三)邮箱:fgjcyk@szg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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