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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光明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合作协议》相关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5年 07月 28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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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7月21日,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与深圳市元睿城市智能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光明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合作协议》,现将协议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授权对象:深圳市元睿城市智能发展有限公司。

  授权内容: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强公共数据高质量开发利用的要求,充分结合光明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工作基础,高质量推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工作。

  授权范围:一是授权深圳市元睿城市智能发展有限公司在光明区内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活动。二是授权的公共数据资源包括:光明区人民政府依法持有的公共数据资源,和通过政务共享方式获得的其他地区,且取得数源部门同意的公共数据资源。

  授权时限:3年。

  公示期为2025年7月28日至8月1日。对协议情况如有质疑请在公示期间联系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联系电话:0755-88215837,邮箱:zsjsjzyglb@szgm.gov.cn。

  

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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