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至9月,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公明街道所辖公明、上村、下村、西田、李松蓢等5个社区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1月20日向公明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工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公明街道党工委坚持把巡察整改视作推动街道各项工作迈向高质量发展关键契机,街道党工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全面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整改落实方面
1.党费交纳方面
一是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核算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及比例。以实际领取薪酬收入核定党费计算基数,确保党费交纳足额。二是实行“月交月缴”制度,党员每月按时、足额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推进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库存现金管理整改方面
一是压实各级责任,要求股份合作公司人员提高思想认识,熟悉财务制度,严格履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二是举一反三,各股份合作公司做好现金管理。
3.财务原始材料整改方面
一是加强培训,开展班子成员、财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支出管理规定培训学习。二是加强监督指导。
(二)关于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4.政治理论学习方面
一是安排党委班子成员结合自身负责的工作领域展开谈学习体会,推动理论知识应用到工作中。二是增加案例分析,选取社区治理、服务案例与理论学习相结合,便于理解。三是定期对社区党委下辖各党组织第一议题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5.落实“百千万工程”方面
一是开展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省、市、区有关“百千万工程”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二是各社区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抓好各项具体任务的实施,纳入社区重点工作。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解决居民急难愁盼问题的各项工作方面
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一是将全面从严治党理论纳入党委及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深入学习相关论述与部署。二是强化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
7.履行社区党委指导监管“集体三资”责任方面
一是社区党委会同股份合作公司,依据社区资源状况和自身经营实际,谋划启动新的业务领域,推动多元化发展。二是持续强化社区党委社区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四项权力”。
8.社区管理水平方面
一是根据市容条例,划定临时摊贩疏导点,规范管理摊贩。二是划定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大幅度缓解非机动车停车难问题。三是通过社区公告栏、微信群等渠道,宣传停车规范和文明停车知识,提高居民规范停车意识。
9.水电燃气费降价政策贯彻落实方面
一是多种手段,全方面对群众进行宣传。二是充分发挥社区调解力量。三是加大复查力度,防止回潮。
10.落实“民生微实事”方面
一是项目立项前,充分调研,规范标准采购。二是遵循“够用就好、能用则用”原则,最大化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三是开展项目专项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与责任意识。
(四)关于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人才建设等方面
11.管党治党能力方面
一是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强化党员纪律意识和组织观念。二是建立健全党员定期联系制度,确保党员教育管理落到实处。
12.落实会议制度方面
一是规范会议流程,严守会议纪律,提高重视程度。二是设立专门的会议记录纪要审核人员,对会议记录与纪要内容进行双向对比审核。三是做好归档工作,实现会议资料的规范化管理。
13.社区人才建设方面
一是针对符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采取个别面谈、集体座谈等形式,对现有社区党委后备力量了解摸排。二是选配一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光明科学城发展的人员,强化社区后备力量的储备使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责任落实,持续跟踪问效。聚焦落实党工委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继续加强分管部门整改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完善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梳理规章制度,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制度执行效果进行评估,堵塞制度漏洞,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能力素质。全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确保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为发展储备人才力量。
(四)深化成果运用,推动工作发展。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监督体系建设,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不断提升单位的治理能力和工作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8月4日至8月26日。
联系电话:27101679;邮政信箱:深圳市光明区金辉路6号公明街道办事处,邮政编码518000;电子邮箱:gomjdjjjcb@szgm.gov.cn。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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