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明老墟历史风貌区位于光明区公明街道公明社区,根据《深圳市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及光明区政府工作部署,公明街道组织编制了《公明老墟历史风貌区保护专项规划》。该保护专项规划于2025年6月17日经光明区高颜值建设工作2025年第2次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下一阶段将按程序报送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下设的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公明老墟历史风貌区保护专项规划(草案)》简本(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公明老墟历史风貌区保护专项规划(草案)》文本、图集
二、公示地点
(一)网站
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
(二)实地
1.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金辉路6号。
2.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公明社区工作站公示栏,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振明路150号居委大楼。
三、公示时间
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9月6日(30个自然日)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212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明老墟历史风貌区保护专项规划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6日。我街道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未提出异议或者逾期提出异议的,视为公示结果无异议,我街道将按程序报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金辉路6号
邮政编码:518132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27101886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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