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区安置房分配工作部署,我街道拟于近期组织开展辖区内第一轮第七批第一轮次安置房分配工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且尚未分配首套安置房的被安置人)。现就有关分房事项进行通告(详见附件),选房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符合本轮次安置房分配条件的被安置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应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到咨询地点提交安置房分配申请,逾期则视为放弃参与本轮次安置房分配,将按本轮次实施方案的《放弃选房或放弃选房结果》处理。
被安置人如有异议或认为有遗漏的,可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应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到光明街道办事处进行咨询或提交书面反馈意见,逾期则视为无异议。
咨询地点:光明街道办事处环卫市政综合大楼502室。
咨询电话:0755-27122643,0755-27122504。
咨询时间:2025年8月11日起至2025年8月25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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