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配套治理工程监管,从源头上遏止新增边坡产生,进一步细化完善防治制度,压实防治责任,结合光明区实际,我局组织编制了《光明区危险边坡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1-3),现第三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5年9月1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和建议:
(一)信函方式: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并在信封上注明“《光明区危险边坡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2楼201室(邮编518107),联系人:许工,0755-23466295。
(二)电子邮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电子邮箱:gmdzsjk@pnr.sz.gov.cn,并在标题注明“《光明区危险边坡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特此通告。
附件:1.光明区危险边坡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光明区危险边坡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光明区危险边坡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注释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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