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温馨提示

日期:2025年 08月 27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字号:

  为加快解决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的住房困难,我局计划近期安排一批房源开展配租。按照配租工作安排,有意愿认租的申请家庭,请于2025年8月27日至9月10日,访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进入“住房保障服务”栏目,在“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登录后,点击“经济状况核对”,线上提出经济状况核对申请。申请家庭线上提交经济状况核对申请后,请于2025年9月20日前,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携带《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到住房保障受理窗口提交相关资料,并现场签署《承诺和授权书》和《关于经济状况核对有关事项的提醒告知书》。受理窗口地址: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公共服务平台1层;咨询电话:88211321;收件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没有在上述时间段及时提出经济状况核对申请的在册轮候家庭,后续也可随时提出核对申请,我局将常态化受理。

  附件:1.《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财产限额的通知

  3.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和认定实施细则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8月27日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