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5年8月19日组织开展了告知承诺制水土保持方案抽查工作。通过现场听取项目建设单位、方案编制单位汇报和查阅水土保持方案相关资料,经专家组评审,一致认为《万丈坡片区(暂定名)幼儿园及托育机构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水土保持方案质量不合格,未通过方案抽查。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有关文件规定及专家评审意见,我局决定撤销万丈坡片区(暂定名)幼儿园及托育机构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决定书(审批文号:深光水许准予告〔2025〕0007号)。
特此通知。
光明区水务局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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